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64篇
  免费   6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2篇
法律   92篇
中国共产党   4篇
中国政治   20篇
政治理论   5篇
综合类   44篇
  2023年   2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2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6篇
  2014年   5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12篇
  2011年   12篇
  2010年   14篇
  2009年   17篇
  2008年   10篇
  2007年   11篇
  2006年   10篇
  2005年   7篇
  2004年   10篇
  2003年   9篇
  2002年   11篇
  2001年   9篇
  2000年   4篇
  1999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1984年   1篇
  198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7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1 毫秒
11.
对过失犯的处罚的核心问题是对其注意义务的确定,规范性与开放性是注意义务的基本特点,注意义务的确定机制包括对其类型化与具体化的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共同正犯是刑法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在德、日等国家,共同正犯是法定的共犯类型,这些国家对共同正犯的研究也颇为深入。而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用的是作用分类法,但在司法实践中,共同正犯这种共同犯罪形式经常出现,所以很值得研究。本文对共同正犯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党中央为构建和谐社会在刑事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调整。实施以来,各级政法机关都在积极稳妥的探索该政策的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而对过失犯罪应当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但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又应当如何具体操作和适用,仍然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14.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区别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对危害后果是过失的,不追求,也不希望,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对危害后果是明知的、故意的,或者是放任的。两者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谓公共安全.一般认为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也有的认为.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  相似文献   
15.
共同过失是否能构成共犯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已久的问题.目前,我国学术界的通说认为:过失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但从共同犯罪的处罚根据和因果性上分析,在行为人共负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共同过失正犯和结果加重罪的共犯,而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在理论上则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一方面在立法上承认有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又不确认其为共同犯罪,这与现实情况及共同犯罪的法理极不相称。因此,我国刑法在立法上确认共同过失犯罪为共同犯罪,并完善共同犯罪人和刑事责任的规定,确属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典关于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的立法与其他国家相比,在立法技术上还有很多值得检讨的地方:从宏观上来看,我国刑法典对过失犯罪的法定刑规定与故意犯罪的法定刑规定落差太小,违背了"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的立法精神.从微观方面考察,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大多低于普通过失犯罪;对于过失危险犯,立法过于谨慎;罚金刑的规定过于笼统、宽泛,缺乏可操作性;过失犯罪的刑罚配置单一、不合理;诸多类型的过失罪法定刑配置缺乏协调性.这些立法缺陷的存在,容易导致司法裁判的不公,同时,也不利于对某些过失犯罪的打击.因此,有必要根据过失犯罪具有的特性将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作为一个类型化问题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25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但在刑法理论界,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争议并没有因为立法的规定而停止。随着一些国家以判例的形式肯定了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关于一些行为是否成立共同过失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否属于共同犯罪以及对这些行为该如何处罚等问题,已成为刑法学研究、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9.
行为人认识到若不采取有效措施,由于自己的过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法益侵害状态将会进一步恶化,而听之任之,以致某种法益遭受更严重的侵害的,转化成故意犯罪,先前的过失犯罪被吸收。过失共同犯罪的概念,在我国不应被承认,但对于其中一人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作为行为共同体的对方,因为违反了共同的注意义务,亦因对危害结果负责。  相似文献   
20.
谢文钧 《河北法学》2003,21(5):16-18
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程度,是确定职务过失犯罪主体刑事处罚轻重不可缺少的方面。职务 过失犯罪主体的职权所内涵的注意义务要求的不同、相关心理内容所反映的主观恶性的不同、行 为违反规范的数量的多少及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是影响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程度的因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