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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重塑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商标制度把"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作为认定侵害商标权的标准,两个标准并置导致了商标法侵权理论的混乱。"混淆标准"预设了商标法的消费者中心主义,并把理性消费者作为判定侵权的主体。现代技术塑造了商标对消费者的符号暴力,理性消费者的缺失使"混淆标准"丧失了依据。消费者受益是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结果,而不是目的。商标法应以对商标所有人的保护作为第一要旨。商标所有人中心主义抑或消费者中心主义导致了对政府监管的不同态度。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商标权作为考虑的基点,"商标显著性受到损害之虞"可以统合商标法上既有的"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矫正了既有商标权认定标准的不足,有其自身的优势。 相似文献
262.
263.
264.
王松磊 《中国社会发展战略》2007,(1):59-64
改革开放,我国进入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社会各方面包括人们的思想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社会的转型也带来许多消极的因素。谈到社会转型的负面效应时,很多人从信仰或者政治信仰的角度来解释其中原因,认为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缺失,导致人们忽视了长远利益,行为趋向功利化,短期化,由此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既然如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应该是重建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 相似文献
265.
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条例)的通知》中指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重点是解决组织功能弱化和团员意识淡化等同题。当前基层团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基层各种组织多,分散了党委领导力量。当前,大多基层旅团的各种经常性组织(队伍)有党组织、团组织、两个经常组织、安全预防组织、预防犯罪组织、干部骨干队伍等近10种,除此之外。 相似文献
266.
潘洪民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2006,(2):37-37
最近,我们对某部10年来的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变化进行了对比研究分析,总体感到,随着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部队高知识、高学历干部增多,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明显,但也有部分年轻干部因经历简单,工作经验缺乏、受社会思想观念影响等原因,存在着牺牲奉献意识淡化、工作不顺心、思想不稳定等现象,需要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267.
268.
实务中有很多商标淡化侵权的案件,但是目前立法上并没有关于淡化侵权构成要件的规定,只是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文章在对商标淡化行为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通过国外立法的研究提出我国关于此类问题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269.
我国《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规则依然存在诸多认识上的纷争和制度上的疏漏,需要进一步澄清和完善:应该区分禁止注册规则与禁止使用规则,并明确有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执法措施同时适用于驰名商标;需要解决长期以来对《商标法》第13条中的“误导公众”究竟是针对制止“跨类混淆”还是制止“跨类淡化”的争议,放弃令人误解的“误导公众”的含糊表述,并不再就“跨类混淆”作出规定;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上,不再以该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为标准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加以区别对待;应明确反淡化保护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翻译驰名商标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声誉的行为;没有必要在立法上就反淡化保护特别要求该驰名商标为“广大公众”所熟知。 相似文献
270.
轻罪时代日益增多的轻罪犯“复归社会难”的问题亟待解决。“非犯罪化”“犯罪附随后果规范化”以及“前科消灭”等对策提议均存在一定短板,目前宜先从限缩犯罪信息的获知途径进而淡化前科歧视效应入手。就前科报告制度而言,应将前科与前科报告义务进行分离以实现犯罪信息获知途径的限缩,即有前科者未必有前科报告义务。被法院宣告有罪即有前科,而前科报告义务的前提——“受过刑事处罚”意为“执行过刑罚”,故被免予刑事处罚之人以及顺利度过缓刑期之人虽有前科但无前科报告义务。就犯罪记录制度而言,为缓和犯罪记录登记制度与公布制度规范目的之间的内在冲突,犯罪记录的登记内容与公布内容应具有不一致性,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与封存制度能够为这种“不一致性”提供制度支撑。进而,犯罪记录登记需全面、查询应受限、封存宜扩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