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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断发展,该制度的整体适用率逐步提高.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领域的适用问题备受关注,这与重罪案件办理的现实需求关系密切.从实践情况来看,在重罪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地方适用情况差距较大、适用影响因素较复杂、部分重罪案件适用效果较有限等.实际上,在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检察机关发挥重要的审前主导作用,体现在证据情况的把握、控辩协商的程序以及量刑建议的提出等方面.为了更好地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的有效实施,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适用标准,完善控辩协商机制,发挥庭前会议功能,保障良好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62.
"认罪认罚"在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及恢复性司法等不同的论域中具有不同的理论意涵,具体而言,可区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认罪认罚从宽,分别为:刑事实体法层面的认罪答辩、程序简约化层面的认罪答辩、作为证据补强的认罪答辩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刑事和解.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事实上将"认罪"作为程序繁简分流的唯一关键要素,而未区分程序面向的认罪认罚从宽和实体面向的认罪认罚从宽.这导致立法、理论与实践出现了不同维度的混同.实践表明,程序面向的认罪认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实体面向的认罪认罚作为程序机制意义不大,协商性司法是重要的繁简分流程序机制,但并非唯一,可考虑设立更多类型的特殊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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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65.
认罪认罚具结书因可以被用于证明被追诉人之认罪认罚表意,特别是认罪供述作出过程的自愿性、明智性和合法性,满足"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特征而具有证据资格.因满足笔录类证据所具有的制作主体特定、记录形式书面、形成过程同步的基本特征而可以被归类为"过程性"笔录类证据.认罪案件庭审之下,建立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之上的认罪要义审... 相似文献
66.
认罪后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与辩诉交易的协调与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辩诉交易以被告人完全认罪为基础,完全省略了庭审程序,是非对抗的速决程序;简易程序并非必须以被告人完全认罪为基础,是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的速决程序。建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设置问罪程序。立法上辩诉交易的适用范围不宜做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67.
在提高效率成为当代刑事诉讼改革重点的今天,简易程序的多样化或多元化已成为世界刑事诉讼改革中一项共同关注和研究的课题。我国继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简易程序之后,2003年3日14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又在总结各地庭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形成了简易程序与“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程序并存的简易程序审理模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程序在庭审程序设计上较普通程序简化且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在性质功能和价值取向等方面也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 相似文献
68.
早从16世纪下半叶起,日本封建军阀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即已谋划并实践"征略朝鲜、琉球、台湾"、"攻占明朝"的国策,军事上虽然遭到失败,但政客与文人从未放弃扩张野心.17世纪德川幕府初期实行一段短暂"和平外交",但封建的"神国武道"文化却持续发展,代代相传,一直传承至19世纪下半叶.1868年明治维新后,军国主义变形为"富国强兵"、"脱亚入欧",视中国、韩国、东南亚、印度等为"亚细亚之丑类"、"恶友".续写的历史是,征韩、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九一八事变、七七卢沟桥事变、大肆侵略中国、南京大屠杀、"三光政策",一幕幕惨剧历历在目.国人至痛之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相似文献
69.
司法宽容视野下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3):103-110
认罪认罚从宽是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进步遥相呼应的中国特色的新型诉讼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理解和操作上的混乱。譬如,针对被告人反悔后上诉问题,用抗诉遏制上诉,用抗诉加刑惩罚"失信"被告人,甚至对因之发回重审的案件也要求加刑处罚。这些做法其实是把认罪认罚具结书契约化看待的结果,因而对不诚信或违反契约的行为进行契约"惩罚",而实质上认罪认罚从宽只是一种司法宽容,以契约"惩罚"被告人反悔上诉的做法缺乏合理性。以司法宽容来认识认罪认罚从宽,有助于对被告人反悔问题建立理性化认识,避免将其陷入浅层意义上的公权力"报复",使其作为正义实现的一种特殊途径被真正贯彻好。 相似文献
7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体现。在刑事诉讼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秉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坚守法定的证明标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同时还应当改革值班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