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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意大利政府的邀请,国际海事组织于1988年3月1日至10日在罗马召开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国际会议,审议通过了《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出席会议的有82个国家和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或观察员。我国政府派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并于1988年10月25日,由我国驻英国大使代表政府签署了这两个国 相似文献
12.
论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租约中一般有所谓“安全港口”和/或“安全泊位”条款,规定承租人指定的港口、泊位或地点,对租约中的特定船只必须是安全的,这就是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不安全港中存在的物理上的和/或政治性的危险,可能造成船舶搁浅、触礁、爆炸、遭没收或被封锁等事故,引起巨大的船货损失、人身伤亡和船期延误。由于目前大多数租约中的安全港条款十 相似文献
13.
1993年《中国海商法年刊》刊登了郭春风先生所著。国际海上提单运输的当事人可否协议延长时效”(下称“延时”)一文。该文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适用的提单时效问题作了有益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吉林省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以下称原告)以每吨201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进2479.895吨豆粕,需从大连港经水路运往广州黄埔港。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中国古代王朝国家构建海疆经略体系的顶峰,清朝将“天下”安全思想运用到海疆经略具体实践之中,对包括内洋、外洋、大洋和海上周边关系在内的多重要素进行总体考量,建立起较为成型、完备的海疆安全治理体系。具体表现为:一是按照内洋、外洋和大洋三部进行海域管理。对内洋和外洋,通过行政建制和水师巡查,实现日常的、具体的海上管辖;对于大洋,则将陆地边疆治理中的“以不治治之”原则应用到海上。二是以制度建设保障各地水师开展海上巡视、缉盗、护送、救助等任务,有效维护了东亚海上的安全秩序。三是以宗藩制度经营与周边海上藩属国之间的政治、安全关系,实现了东亚海上的长期和平与稳定。晚清政府以主权原则强化对海岛、海域的管理,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在“立约保藩”的外部层面却遭遇失败。探讨清代海疆安全体系构建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当前中国推动构建周边海上安全秩序,具有历史中国观、总体安全观和国家主体观三方面的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7.
加强海上治安协作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有效的海上治安协作机制对打击海上违法犯罪、实施海上救助、化解渔场突出矛盾和缓解海上严峻治安形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海上治安协作机制建设应根据各地海上治安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进行。一要有效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协作层次;二要完善执法协作体系,强化海上治安协作的法律保障;三要扩大基础工作协作范围,实现高科技的网络协作;四要深化渔民间协作,预防海上群体矛盾的激化。 相似文献
18.
王洪海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8,(4)
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海上山东”的战略目标,加强海上治安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山东边防部队为维护海上治安,打击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海上治安形势仍很严峻,必须认真分析其原因,强化各种对策,加强沿海和海上治安管理,确保实现建设“海上山东”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9.
海上走私犯罪侦查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利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6):16-18
海上走私属于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的走私行为,走私运输工具先进,对抗性强,海上走私组织严密,呈现团伙化、集团化、国际化趋势,单线联系,走私路线复杂多变。缉私部门应注重情报经营,对查获走私船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及搜查取证,查明走私链条。 相似文献
20.
越南海上民兵自卫队是在越南沿海地区、岛礁和海上活动且不脱离生产、工作的群众性武装力量,与越南海军、海警、边防部队、渔检及其他力量一起执行保卫越南国家边境安全及海洋海岛主权、维护海上安全秩序的任务,直接受海军和地方军事机关的领导和指挥。自成立以来,越南海上民兵自卫队的建设越来越完善,在帮助越南渔民出海作业、维持海上安全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