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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由于受“各种因素”和“多种观念”的影响,预审工作在办案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拟对此谈点个人看法。 一、存在着“一人办案三自一包”的问题,应当坚持“二人办案制度,牢牢掌握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公安部也多次强调:“预审必须坚持,审一记的二人办案制度。”对于预审办案的这一法律规定,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办案部门,在主客观等因素的影响下,没有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