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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在几乎所有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都是最为神秘的部门。一组未经证实的数据称,中国大大小小的100多家券商总共掌管了大约2500亿元委托理财资金,其中违规资金超过1000亿元。这组数据的真实性暂时还无从判断,但近年来接二连三曝光的委托理财丑闻和由此牵出的令人触目惊心的委托理财金额,都让委托理财看起来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闽发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广东证券,以及德隆旗下的德恒证券、恒信证券、金新信托、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无一不是在委托理财上栽了大跟头。始于1996年的委托理财业务究竟该如何定性,它涉及了哪些法律上的真空,如何更好地规范这一业务?《法人》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和从业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2.
论证券市场法律责任的立法和司法协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本文指出,立法者应当扭转重行(刑)轻民的思维定势,对于证券民事责任、证券行政责任与证券刑事责任予以同等关注;司法执法机关对于证券民事案件、证券行政案件与证券刑事责任应予同等关注。文章继而分析了证券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并用与竞合,以及证券民事责任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对于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月15日出台的《通知》所引发的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涉及的程序与实体问题,也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投资者有权起诉面临退市甚至破产境地的虚假陈述公司。作者还主张建立快速落实证券民事责任的争讼解决机制,并建议成立投资者协会,发挥其在落实证券民事责任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3.
中国企业在赴美并购过程中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中国国有企业赴美并购时应高度重视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清晰地突出国有企业的商事主体性质。而美国外资委员会引入听证会程序,应充分听取中国投资者的意见,放弃投资保护主义。中国企业要熟悉美国的公司并购规则与治理规则,明确目标公司选择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收购要约而并非现金出价最多的要约,是美国公司并购的常态。中美双方加快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进程,就企业的国有化条款而言,应采取充分的市场化补偿标准。我国政府鼓励企业赴美并购,可将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要加快建立健全海外投资纠纷的仲裁机制,提高我国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54.
55.
<正>我国传统公司资本制度强调资本信用、交易安全与市场秩序,但压抑了投资兴业的活力,存在重安全、轻效率的缺憾。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3年公司法原则上废除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取消了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至少占30%的法定限制,将公司登记流程由“先证后照”转变为“先照后证”,废除了法定验资和年检程序,建立了年报制度。以上兴利措施大幅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释放了改革红利,公司设立如雨后春笋,势不可挡。 相似文献
56.
57.
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公司法》修改过程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从立法技术与立法内容两个层面探讨了我国公司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路。作为立法技术方面的建议,作者主张对公司法进行全面修改;公司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应当有机结合;公司法与相邻法的关系应当体现协调立法、统一立法的思想;大小公司应当区分立法;应当增强公司法条款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可诉性。作为立法内容方面的建议,作者主张立法者相信商人的智慧,扩张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以降低交易成本为导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干预;落实股东平等原则,对各类股东提供平等保护;正确处理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关系,鼓励司法权积极审慎地介入公司生活;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维护交易安全与鼓励投资并重;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应当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58.
59.
一、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 相似文献
60.
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既要强调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要强调对民营企业不法行为的约束第一,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立法。现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规范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一是《暂行条例》从“补充论”的指导思想出发,过分强调了民营企业中的雇佣关系特点,忽视了民营企业中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没有把立法重心放到对这三种企业各自内部关系的规定上,致使企业的内部组织活动无法可依。二是在立法技术上,《暂行条例》重点不突出,致使不少条款与其他立法规定《如税法、劳动法等)相重叠。三是民营企业适用《暂行条例》,其他企业适用其他立法,致使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公平竞争规则,民营企业资本外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者竞相取得外国护照和绿卡、民营企业抢戴“红帽子”、冒充集体企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