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王文丽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3,(3):24-34
数字治理助推行政许可审查机制由独立审查转向协同审查,程序凝练化、数据驱动化、审查协同化是行政许可协同审查机制的显性特征。行政许可协同审查机制因顺应整体政府理念下的业务协同趋势、助益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许可证明责任分配而具备推广适用的正当性。然而作为一项数字治理时代革新行政审批服务的新创举,行政许可协同审查机制的运行面临立法支撑不足、协同惰性阻滞、数据短缺与信息共享不畅、责任配置不明等多重困境,为持续推动行政许可协同审查机制趋向高效化,应从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法》的审查规范、完善激励机制、夯实数据基础、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为行政许可协同审查机制的推广适用清障。 相似文献
52.
53.
针对市县两级公安人脸识别系统协同应用需求,提出了多算法人脸大数据平台的总体架构,设计并完成了平台各项组成系统,解决了不同厂家算法不兼容、敏感数据传输等问题,实现了在市县两级公安信息网和公安视频专网进行数据安全同步,以及全区域的动态布控、静态检索,轨迹分析等应用。 相似文献
54.
55.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制度是近年来政府数据对外流通共享的创新制度,其应当在公共物品理论、数据财政理论、激励法学理论、双重失灵理论基础上实现理论跃升。从各地的实践探索以及初步建立起的相关制度内容上看,存在主体资格有待规范、数据处理范围不清、收费定价和收益分配方案有待明确等问题。对此,应当明确不同授权模式中授权主体的最低层级限制、明确被授权主体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资格限制,限定供给侧数据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有条件开放类数据、限定需求侧数据为去标识化数据并制定产品服务清单,明确收费的公益性质和定价的保本标准、明确由运营机构获得运营收益由政府获得税费收入的分配方案。以此通过制度跃迁平衡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中的公益性与私利性、福利性与营利性、安全性与收益性,从而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数字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56.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数据深入分析和有效应用,进而实现对检警数据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应用、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和分类处置,可以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把大数据作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量发展的桥梁,以系统性数据思维促进个案办理,以整体性数据思维促进类案指导,以全局性数据思维促进综合治理。现阶段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数据共享不够充分、能动意识尚未激活、建模重复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从丰富数据来源、激发主观潜能、共享智力成果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7.
58.
59.
企业对基于其私人投资而形成的大数据拥有怎样的权利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更多以副产品面目出现,其价值有赖于后续的挖掘。权益保护模式能够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实现激励与利用的平衡。企业数据权益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在数据生成由多人贡献的情况下,数据控制者要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享数据上的权益;其二,企业数据仅能获得有限的保护,以此向社会开放更多的利用空间;其三,企业数据保护需要在具体的场景中基于数据集和数据利用行为的具体状况作出衡量与判断,其是一系列介于完全控制与完全共享之间的权益。在数据控制者能够依靠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事实控制的情况下,建立数据访问和获取制度是促进数据流通、建立数据利用秩序的关键。 相似文献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