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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现玉 《华中电力》2024,(2):117-131
老龄化浪潮冲击着我国劳动市场、经济发展,也对社会安全制度的永续性构成威胁。除却推迟退休年龄、改革养老金制度及建构养老服务体系外,还应关注老年人的就业问题。作为回应人口结构老化的重要国际策略,将促进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措施嵌入积极老龄化理论,透过健康、参与和安全维度的检视分析,可以为我国未来老年人就业促进法制的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与借鉴。具体而言,应形塑契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行老年人特殊劳动保护和建立职务再设计制度;应强化老年人就业激励制度,有条件地适用强制退休、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制度;应完善老年人平等就业法律制度,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并明确就业老年人的劳动者地位。  相似文献   
2.
在“就业优先”战略背景下,非正规就业者的失业保险权益缺损问题愈发凸显。从现有的法律 规范看,要将失业保险覆盖至非正规就业者,还存在社会性不足对失业保险制度适用范围的限制、多重劳动用 工关系下传统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制阙如、保费负担与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资格和非正规就业者就业特点的错位等 方面的问题。研究建议:根据社会连带理论,失业保险制度应突破劳动关系束缚,发挥其社会性;失业保险适 用范围还应遵循保障需求性原则,分层纳入非正规就业者。在多重劳动用工关系中,非正规就业者不应重复参保, 但每一个用人单位都有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失业保险待遇也应基于全部缴费而定。对于保费负担与待 遇给付资格,则应符合非正规就业者的就业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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