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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组的法制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演变在法律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82年宪法中。此后,1993、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仍然沿用了这一概念。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含义至今也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不过,有一点十分明确,那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农村劳动群众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统”方经营者。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新生事物,它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产物,并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发展变化。在建国初的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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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我们企业走过的艰苦创业的道路,我深深体会到,诚信,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二十多年前,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和几个同乡的农民兄弟外出打工,当上了建筑工人。我认认真真地砌好每一块砖,用良心来保证工程质量,赢得了信任和好评。经过几年的锤炼和经验积累,我牵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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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基层民主体制发展的的历史及现状 ,提出扩大基层民主至少应涵盖三方面的内容 ,充分肯定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 ,不仅具有制度建设方面的意义 ,而且具有促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战略意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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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如何处置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文/崔厚元
根据现行法律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后,其担任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既可以“自行终止”,也可以由本人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辞职而“相应终止”.
选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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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大代表约见的规定仅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该条文的内容是这样的:"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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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杨某此举体现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代表约见权处于"停滞"状态,作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人大代表为民代言、表达民意、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地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按照《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个人又不宜随时行使约见权。首先,约见权的法定性。《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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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与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的关系是一种委任关系.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具体表现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接受人民委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的代表者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其他国家机关负有监督和制约职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