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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1)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具有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奠基于马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并且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并始终秉承服务于人民的阶级立场,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判断标准。马克思主义法学不是教条,而是高度包容和开放,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开放性和中国化,使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法治具有更强的解释力、批判力、回应力和引导力,理论更具生命力和科学性。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合理吸纳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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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的管理思想、做法和经验,是由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决定的.宗教神学控制论、道德约束观、礼乐治国论、无为而治以及法家的社会控制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主要的社会管理思想.统一的社会信念和中央政权的强大、注重社会秩序与社会控制、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共同治理社会、综合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治理经验.历史上,中央政府统治力的下降、吏治腐败、对重大灾荒事件应对不力、因社会矛盾和冲突而引发的农民起义等,多是导致政权衰落的主因.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管理,虽然主要应当专注于国内治理与内政建设,但抱持全球化的视野,对国际局势变化给予关注,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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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内容涵盖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科学立法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关于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原创性理论,适应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高质量立法的现实需求,经过不断丰富和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制度、推进立法体系和立法能力现代化、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理论依据,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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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活动的逐步强化,是市场经济体制法律规范的新内容,逐步满足了人们日益增多的民事、行政调整的法律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伴随着新的法律关系应运而生。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在原来倾斜于执法监督的一个侧面,即刑事检察监督中脱离出来,投入相当一部分人力和设备放到民事、行政监督方面来,注重搞好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从而保证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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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高度重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任务和要求。根据法学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新使命、新目标、新模式、新机制、新格局,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法学教育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谁来培养人、培养得怎么样等基础性问题。习近平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开辟了法学教育发展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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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主义与立法的兴旺杨宗科立法是为社会提供法律产品的一种特殊的生产活动,生产的方式和过程、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产品的价值和质量,直接受内化于立法活动之中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产生的规范主义法律思想,取代了长期困扰立法工作的意志主义、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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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族认同[1]危机这一世界性的课题,理论界提出了同化主义、多元主义和折中主义等解决方案。而土耳其的民族实践特别是针对长期存在的库尔德人问题所提出的"库尔德倡议"则为民族认同危机的解决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即对民族传统的现代制度化改革,使原有的民族认同在新的历史时期得以重构。这种思路对于我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将传统的心性文化纳入现代法治与民主的轨道以确立当代民族认同的基础,把德性纳入制度的框架以保障民族认同的重构,并使德性成为民主的诉求将有力地推动民族认同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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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共中央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中共十八大的政治报告是历次党代会对于法治问题论述最多、最新、最深入、最实用的一个报告。笔者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理论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首次确立科学发展观是执政党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共十八大修改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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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明显加快,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从立法指导思想、调整对象、对国家机构职权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立法表达技术、法律作用定位等方面来看,《国家安全法》具有该法律领域基本法律的属性,是国家安全法律领域的基本法。由于立法需求急迫同时立法条件不足,该规范性法律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好该法律与宪法以及相关基本法律文件的关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该法提升制定为基本法律,应是合理的法律发展逻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