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中国政治   2篇
  2016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1篇
  200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 毫秒
1
1.
王弘宁  刘佩 《求索》2013,(11):178-180
国有资产监管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资产的刑法保护是对一个国家经济政策的现实回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的刑法保护更为重要。我们认为,在刑法框架内国有资产的界定须以法律为依据,国有资产产生的非法利益、单位"小金库"、国家参股企业的资产与收益皆应归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国有资产犯罪形式多样化,主要包括营利型犯罪、占有型犯罪和渎职型犯罪等,国有资产犯罪与国有资产的非法侵占具有量的区别。因此,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们要适时调整刑法规制范围,增加财产刑,明确司法解释对国有资产的范围界定,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的规制力度与实时政策协同。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刑法学罪数形态理论中,吸收犯的概念一直是我国罪数理论争议的热点之一。经过认真分析可以发现,各种学说纷争的实质在于不同学者对于我国吸收犯的独立生存空间的界定不同,而作为处断一罪的吸收犯却并无独立的空间可以生存,且其理论功能完全可以被其他概念如连续犯、牵连犯或同种数罪等替代或合理简化。因此,吸收犯应当并且可以废除。本文认为将吸收犯简化出我国的罪数形态理论可以平息有关吸收犯与相关理论的纷争,完善我国的罪数形态理论。  相似文献   
3.
王弘宁 《法学杂志》2016,(7):134-140
在刑事法治方面,搜查与扣押问题是继刑讯逼供、高逮捕及羁押率之后我国刑事法治人权保护所面临的第三大障碍.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搜查与扣押权的行使常存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我国在搜查与扣押证、令的审批、搜查与扣押的时间、搜查与扣押的手段、搜查与扣押的内容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存在纰漏.而美国在宪法及刑事立法方面的相关经验值得研究与借鉴.我国搜查与扣押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应予完善:首先,在《宪法》《刑事诉讼法》层面规制搜查与扣押权利;其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再次,对以往搜查证及其申请的范式内容进行变革,搜查证及其申请必须详细描述搜查对象的特征;第四,对搜查与扣押时间加以规制,并在法定的搜查方式与范围基础上丰富搜查的方法;最后,侦查人员在搜查时需要进行扣押的,可根据搜查证中的具体描述予以扣押,不需另行申请扣押令.  相似文献   
4.
王弘宁 《求索》2011,(8):139-141
单位犯罪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主体,但对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很模糊,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时出现诸多不便。本文以单位犯罪主体特征为衡量标准认为:首先,国家机关和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其次,普通合伙企业应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再次,单位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承包单位、筹建中的单位是否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不能一概而论,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在单位犯罪以后合并、分立、解散或被撤销的情形,应追究原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王弘宁 《行政与法》2009,(9):115-117
2005年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我国并没有切实地履行公约的义务,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还处于立法空白状态。通过分析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以及梗概阐述我国《刑法》中各种贿赂犯罪,由此总结出国外先进的相关立法,采用比较的方法与我国刑法比对,总结其长处,从中发现其立法优越性.为我国设立“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单位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提供借鉴。同时,提出在我国《刑法》中应增设“单位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具体建议,并阐述了其法定刑的设置原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