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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腐败现象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我国为治理商业贿赂而全面启动的专项斗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然而,构建于传统的、以“二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作为受贿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的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模式。并未切中商业贿赂犯罪“上游犯罪”之根本。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一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企业社会责任为视角,以作为行贿主体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提出商业贿赂治理新思路,并以此构建中国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可以弥补传统治理商业贿赂思路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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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中止犯是指在行为人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过程中,主观上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犯罪行为,客观上对于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付出了真挚与积极的努力,只是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犯罪结果不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准用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的情形。准中止犯的立法例表明大陆法系刑法在中止未遂的有效性要件上出现松动,是主观主义刑法立场的体现。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不承认准中止犯,但我国刑法在对待中止犯问题上历来持主观主义立场,因此准中止犯的立法能为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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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机制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贿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腐败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虽产生了积极效果,但构建于传统的、以"二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作为受贿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的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模式,并未切中商业贿赂犯罪"上游犯罪"之根本,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一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企业社会责任为视角,以作为行贿主体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提出商业贿赂治理新思路,并以此构建中国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可以弥补传统治理商业贿赂思路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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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虹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1):34-37
未成年人犯罪成人化是未成年人犯罪中较为突出的现象。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生理上成人化和心理上幼稚化矛盾的认识,建议宜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轻刑化、非刑罚化和刑罚严厉化并用的政策,并采取建立独立的少年审判机构、建立多种非刑罚性的处罚方式和适当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等三项具体措施,以有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成人化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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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罚目的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的核心,对刑罚目的的选择直接影响刑罚的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目的所体现的法的价值理念应与国家所追求的法的价值理念相适应。预防论的刑罚目的理论因其固有缺陷并不符合我国国情,而报应论的刑罚目的理论体现了对正义、公平、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的追求,符合我国的法的价值追求,适合我国国情,应当作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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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虹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4):105-107,111
转化犯理论是对我国刑事立法现象的客观理眄论归纳,归根到底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转化犯理论在研究对象、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理论结构等四个方面存在问题,而现有的刑法理论能够合理解释转化犯涉及的刑法条文,因此转化犯概念应当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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