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篇
  免费   0篇
法律   6篇
中国政治   3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3篇
  2006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71 毫秒
1
1.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冲突研究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农村土地冲突问题日益严重,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发现国外农村土地冲突研究无论在其借鉴的学科还是在内容上都较为丰富和全面,且采用的方法比较科学,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却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2.
现行《宪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共财产权这一权利有别于一般的财产权和私人财产权,其主体是国家和集体,客体包括一般客体和特殊客体,它的实现需要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推进,对它的保护应从源头抓起,同时需要在整个过程中加以治理。只有真正实现公共财产权,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不至于只是一个宣示。  相似文献   
3.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职能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职能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政府的自利性、产权界定不清、法律规定不明。政府职能在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上是有所不同的,在公益性拆迁中,政府和被拆迁人是行政管理关系,和拆迁人是行政合同关系;在商业性拆迁中,应全面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地位中立,只行使监管职能即可。  相似文献   
4.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产生的内在动因是经济主体的自利性和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外在诱因是市场秩序的失范和犯罪的可获利.防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非是消灭该类犯罪,而是努力使该类犯罪降低到最低限度.措施主要有:提高刑罚效率,直接增加犯罪的刑罚成本;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合法正当的经济活动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打击腐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加紧研究并实现对经济犯罪的社会控制,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实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5.
刘耀彬 《行政与法》2006,(10):119-12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洗钱犯罪作了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对洗钱罪的规定与《公约》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我国对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的预防和打击的效果受到影响。我们有必要对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作深入的研究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立法。  相似文献   
6.
夫妻生育权利冲突研究——以一起离婚案件为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4年前,32岁的胡某与30岁的张某幸福地结合了。然而婚后张某总是悄悄采取措施,不愿意生孩子。张某不要孩子原因有二:一是认为要孩子是累赘;二是怕生孩子后体形、容貌变丑,对她在三资企业内的竞争不利。为生孩子一事,胡某与张某经常引发家庭纠纷,胡某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其妻不同意。2001年7月,丈夫将妻于告上法庭,称:其妻剥夺了自己的生育权,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了解到双方均有意解除其婚姻关系后,做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相似文献   
7.
文章以中部省份为研究区,从市(州)、省两个层面对2000~2006年地区经济发展的特征进行分析。借助主成分分析方法得出各市(州)、各省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值,以中部省份综合评价值为参照,结合各市(州)经济增长情况将中部六省88市(州)划分为6种经济类型区,分析各经济类型区占中部省份的GDP比重、人口比重以及各经济类型区人均GDP指数的变化,并对中部六省的发展情况作分析比较。研究发现:(1)各市(州)呈现出多数发达市(州)发展较快而落后市(州)发展相对缓慢的特征,市(州)域经济差异将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2)山西省、河南省在中部地区“相对崛起”,江西也显现出“相对崛起”之势,湖北省、湖南省的发展速度则有相对变缓之势,安徽省则与中部各省的差距仍在拉大。  相似文献   
8.
煤炭资源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均占七成左右,然而由于资源的可耗竭性和开采难度不断加大等客观因素,使“因煤而兴”的煤炭城镇不可避免的面临“矿竭城衰”的挑战。本文就国内外学者对煤炭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发现国内研究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研究视角不断扩展,技术方法不断改进,但仍存在实证研究不足、解决问题方法不成熟及缺乏前瞻性的缺点。  相似文献   
9.
刘耀彬 《河北法学》2004,22(7):119-121
刑法的适用需要解释,法官应是解释的主体。刑法的适用解释要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只能进行严格解释,但只要没有超出"文义的射程"或"国民的预测范围"就属于扩张解释而非类推,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