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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经济犯罪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现隐匿、毁弃财会帐册、表证这样一种严重危害经济管理秩序的行为。因为我国刑事法律没有将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规定为犯罪,而使这些人在隐匿、毁弃财会帐册、表证的时候毫无顾忌,甚至有意抵制检查,使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甚至无从着手。悬案一个接一个,使一批经济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从事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勾当。  相似文献   
2.
<正> 目前我国军事法院的等级划分以及相互关系是: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军事法院的管辖权具有以下内容: 一、军事法院只负责审理刑事案件,而不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在军内或军民之间,如果发生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或者由内部协商解决,或者交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军事法院对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以下同)犯罪,无论是触犯《刑法》,还是触犯《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等军事刑法,均有完全的管辖权。根据有关规定:①现役军人在地方作案,移送军事法院管辖;②现役军人和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或地方作案,经协商后分别  相似文献   
3.
临阵脱逃罪,是指在战时状态下,奉命负有作战义务的人员,贪生怕死,为了逃避作战,擅自脱离战斗岗位而逃跑,破坏作战所必须的战场纪律和正常军事状态的行为。从我国历史上看,历代统治阶级都将临阵脱逃的行为规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且处刑极重,例如《永徽律》规定:“诸主将守城为贼所攻,不固守而弃去……者,斩。”“诸主将以下临阵先退……者,斩。”《大明律》规定:“凡守边将帅被赋攻围城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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