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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盗伐林木罪条款与盗窃罪条款系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一般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论处。偷伐林木行为主要区分如下: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树木伐倒并窃为己有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既收购盗窃林木,又收购盗伐林木,而收购盗伐林木不构罪的情况下,可把收购盗伐林木行为作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个从重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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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以抢夺枪支的方式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人的行为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未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生活利益,且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故意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应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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