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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人口供,是指同一案件中共同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做供述和辩解,即在承认自己罪行或否认自己罪行同时,又供述共同参与的其他被告人的罪行。同案被告人口供能否作为证言,其证据属性及其证明力如何,长期以来是司法实践和理论界的难题及争论焦点。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由于这一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对被告人供述是否包括同案被告人供述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同案被告人口供的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存在严重的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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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法律化,有利于发挥刑法的规范性、统一性和稳定性的功能,为犯罪嫌疑人架起一座回头的桥梁,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坦白"的认定具有严格的限制,应全方位理解现有机制在"坦白"认定的主体、从宽的适用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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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是指一个组织的部分在组织关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方式。检察机关的职能,即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它是由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通过行使职权决定的。在现代法治框架内,检察制度承载着重要的救济权利的使命,是秩序、权利、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检察职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实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公诉权。三是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职能从三方面来发挥: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约束权力的正当行使;三是维系现代司法的合理构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各种诉讼活动的方式行使的,其中包括刑事的、民事的和行政的诉讼活动。于是,又形成了各种具体的检察职能,包括侦查职能、侦查监督职能、公诉职能、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监所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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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作为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判决裁定监督、执行监督并列的一种监督类型,已日显其必要性。然而由于在法律规定、对立案的处理、对立案监督的认识及法院的性质定位等方面的问题,使得对人民法院自诉案件的立案监督几乎空白,法律应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和权力多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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