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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法院应否维持乡政府限期王某拆除房屋的决定赵国滨王某全家五口人,有房五间,1987年领取了宅基地使用证。1992年分家析产,王某、妻及女儿分得西北屋三间,王母、王妹分得东北屋二间。1993年王某以人口多、宅基地窄小为由向村委申请建房。村委同意后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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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玉华院长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并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周玉华全面总结了2009年全省法院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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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从一起重整计划执行期新发现巨额税款债权的企业破产典型案例入手,从立法目的、债权人权利行使、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破产程序转换等层面,分析现行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关于逾期申报债权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存在的弊端。在对实践中规避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域外逾期申报债权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把实现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与等价交换的交易理念有机结合,从平等保护参与重整程序的各方主体正当权益、有序推进重整程序、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角度出发,就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重整程序逾期申报债权处理制度提出建议,以期实现重整功能价值的最大化,并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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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用他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近年来,周玉华院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发挥司法的功能作用,大力弘扬以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诚信意识、司法终局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精神。作为司法者,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通过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行为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着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要坚持"法律至上"原则。"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原则,是法治精神的统领。在所有社会规则中,法律应当是最基本、最有力也是最高的规则。如果不承认法律至上,就是认为还有高于法律的规范,法律工具主义和虚无主义就难以避免,法律随时有被变通和虚化的危险,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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