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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合作规制的兴起不仅是合作治理理论的逻辑推演,而且也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实践所验证,理应成为我国规制模式的发展方向.多中心的规制主体、协同合作的规制行为、复合多样的规制责任以及合作高效的规制救济机制等构成了社会合作规制的运作机理.社会合作规制的运作,内在需要行政法治的保障.为此,我国行政法需要从行政法的国家与社会理论的发展、行政法制度根基的重构以及行政法原则和制度的创新等方面进行能动的法治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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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质是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市场各自的禀赋优势,进行公私合作的制度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法学界与实务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厘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可以从购买目的、主体框架、购买内容、购买方式、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同时需要根据其特殊性质构建相应的行政法律制度。从法治行政的视野考察,惟有遵从法律保留原则、协力原则、适当性原则等实体性原则,才能更好地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确保公共服务的品质与效益。 相似文献
3.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4.
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时,我国地方政府机关采取了包括政府补贴在内的政府救市措施和行为。政府补贴等行为实际上属于行政私法行为,政府机关这类行为的正确使用与否涉及到该类行为法律性质的科学界定。行政私法行为最大的特点是结合了行政和民事的双重因素,具有行政法、私法的双重性质。而混合说可以作为重要标准以识别行政私法行为的行政私法性。这种特殊性质的行为与纯粹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行政行为等相邻行为都存在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5.
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矛盾凸显期,诸多社会矛盾频发,其中官民矛盾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已经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问题。从法治文化的视角看,官员治民文化与依法治官文化的矛盾、官文化至上与公民权利意识的碰撞、实体法治文化与程序法治文化的对立,以及公权力主导与民主参与期待的冲突是当下中国官民矛盾频发的主要成因。要实现官民矛盾的预防化解,就必须在法治理念上,从官员治民向依法治官转变;在法治关系上,由官民对抗型关系发展到官民合作型关系;在程序价值上,从实体法文化发展到实体法文化与程序法文化并重;在法治路径上,由官员主导发展到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6.
邹焕聪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3):69-71
从经济学角度看,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和寻租理论的制度揭示,说明了腐败产生的可能性,而当腐败收益大于成本时,腐败便成为现实。因此,要成功治理腐败,必须通过弱化人的自利本性、遏止寻租行为、大幅度提高腐败成本等来完善我国的反腐败立法。 相似文献
7.
邹焕聪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6):78-82
公私协力的兴起,对我国法律制度构成巨大挑战。国家担保责任理论为人们分析公私协力法律问题提供了理论资源,同时也为设计公私协力国家赔偿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构建相关制度进程中,应将国家担保责任理念落实到公私协力国家赔偿的全过程,实行公私协力的公共权力归责原则,同时在国家赔偿责任方式上应由公私部门进行责任分配,并从国家赔偿权行使程序上,着力把握好公私协力三面关系的法治要求。在国家担保责任视角下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有利于规范公私协力中的特殊权力与赔偿责任,促进公私协力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8.
公私协力在当今世界的大力推行,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公私协力获得了一定的"法外基础",然而公私协力公法学基础的探讨对于基于公私对抗理念构建的公法体系而言仍然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论题。公私协力不仅与国家保留理论兼容,与国家社会二元论契合,而且它符合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具有民主正当性和基本人权基础,因此,公私协力的开展具有扎实的宪法基础。与此同时,行政法的合作精神理念、法律保留原则为我国公私协力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行政法基础。 相似文献
9.
邹焕聪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6,(4):15-19
作为公共服务购买主体的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社会力量和作为公共服务受益人的广大公众构成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三元主体"的框架。由于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与生产者相分离、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利益指向,所以广大公众作为主体兴起成为"三元主体"框架兴起的关键。在此框架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制度改革不能停滞于解决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法律关系问题,而要将视野扩展至承接主体与公众、购买主体与公众的法律关系难题。为此,要围绕构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关系、承接主体与公众的关系以及购买主体与公众的关系这三面复杂关系,实现新形势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地位重构。 相似文献
10.
政治文明建设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转型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出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中出现了诸如信访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通畅、信访程序存在缺失之处、信访权利救济机制较为脆弱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信访体制民主化科学化不够,重实体、轻程序传统文化的影响,公权力与信访权严重失衡。政治文明建设新形势下我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必须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创新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重构信访工作的程序制度;按照保障人权精神,构建信访权利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