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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并把社会的基本结构作为自己正义理论的主题,试图为现代立宪民主社会提供一种正义理论。其代表作《正义论》系统阐述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论,为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他把正义观念严格限定为政治正义观念,提出了用于制度的“正义二原则”与“优先二规则”,并采用契约论方法借助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等理论预设构建起其理论大厦。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独具特色。对于我国建构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大的启发及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学应当把科学地认识人权、认真对待人权、切实保障人权、持续发展人权作为终极关怀和研究重心。在社会转型时期,时代特点决定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理论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法治理念,实践中以培养了解国情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为了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必须弹性整合知识结构,将人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纳入法学体系是本文的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3.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人权。环境权在理论上讨论得十分热烈,但法律实践却背离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权立法中,环境权从一种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转化,但从环境执法的案例可以看到,环境权仅是一种法律宣示的权利。与环境权的立法相比,环境权无论在已规定环境权或尚未承认环境权的国家几乎都不被承认可以作为诉讼的根据。我国法律对国家、单位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义务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但却很少涉及或没有明确说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享受环境条件方面的权利,法律实践中也未出现依据环境权获得胜诉的案件。我国现有的环境权研究主要有两种学术思想: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我们需要搭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与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以及主流法学论者之间的共同的学术舞台,建构共同的学术空间,开放式地运用各种理论资源和学术资源,致力于环境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命题的批判和重构。环境权研究必须跨越环境法的固有领域,寻找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人权。环境权在理论上讨论得十分热烈,但法律实践却背离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权立法中,环境权从一种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转化,但从环境执法的案例可以看到,环境权仅是一种法律宣示的权利。与环境权的立法相比,环境权无论在已规定环境权或尚未承认环境权的国家几乎都不被承认可以作为诉讼的根据。我国法律对国家、单位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义务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但却很少涉及或没有明确说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享受环境条件方面的权利,法律实践中也未出现依据环境权获得胜诉的案件。我国现有的环境权研究主要有两种学术思想: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我们需要搭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与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以及主流法学论者之间的共同的学术舞台,建构共同的学术空间,开放式地运用各种理论资源和学术资源,致力于环境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命题的批判和重构。环境权研究必须跨越环境法的固有领域,寻找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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