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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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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扭送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临时扭送行为的权利。在国外,公民扭送权称为公民拘捕权,为各国法律广泛承认,但在权利的行使条件、行使程序方面有一些差异。我国公民扭送权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对平衡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作用不强。可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规定,适当扩大我国公民扭送权的行使范围,明确公民扭送权的证明标准、时间性要求以及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2.
环境权入宪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争明 《前沿》2010,(10):110-113
环境权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承认,许多国家宪法规定了环境权,中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会削弱其他法律对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障力度,不利于提高公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我国环境日趋恶化的要求,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议中国宪法明确承认环境权,并且放在宪法第二章即"公民"那一部分,另外,应完善国家环境权,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宪法,完善环境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3.
从宪法的生态化趋势谈公民环境权入宪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环境时代推进了法律的生态化进程,在环境时代的冲击下,宪法的生态化已经成为必然。宪法的生态化完善需要基于自由权和发展权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权入宪,体现环境时代环境权利的保护。通过对公民环境权概念的解读与界定,提出宪法位阶上环境权的定义,分析公民环境权入宪的理由及我国宪法的立法现状,进而提出构建我国公民环境权条款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4.
杨炼 《前沿》2013,(19):77-86
在人类发展进程中,特别是近代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常常以牺牲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物质文明,导致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不可持续发展,全球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危机.可持续发展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形态是对传统法律权利观的突破,在可持续发展权的建构中,面临着非可持续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冲突,人类中心主义权利观与生态中心主义权利观的冲突.从法理上看,需要解决法律本质、法律调整对象、法律主体、法律调整空间等给传统理论带来的难题.可持续发展权法律建构的可能途径是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建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将法律价值取向由人与人的社会秩序向人与自然的生态秩序扩展,由环境资源利益的代内公平向代际公平迈进.在宪法层面上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确立可持续发展权的宪法地位,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权利形态予以固定,使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采取全球性的联合行动,发达国家付起更大的责任,各国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变革传统的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运用更多的与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有机协调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建立一个新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  相似文献   

5.
范俊丽 《人民论坛》2012,(17):82-83
城市土地空间的利用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使用,但并没有真正确立空间地上权制度。法律规定存在未赋予空间地上权独立的法律地位、缺乏相应的登记规则以及权利冲突规则不合理等不足,为此需要立法明确空间地上权的独立地位、建立特有的登记规则以及合理的权利冲突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6.
公民环境权是公民对其生存环境所享有的特定的生态性环境条件的权利。近年来,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恶化,使公民产生了保护环境的权利要求。因此,国家应及时将这一应有权利奉为法律权利。而在现代社会权利法定原则下,环境权的法律化是使环境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担当环境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张瑞东 《小康》2010,(4):9-9
出台《住房保障法》,从法律的高度规定和保障公民住房权利,这在当前普通群众为高房价所苦、只能望房兴叹的背景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确实值得期待。但是,住房保障立法如何切实保护公民的居住权利,是宏观的泛泛而论,还是落实到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当中,却值得思量。在我看来,  相似文献   

8.
孟庆涛 《前沿》2011,(21):166-169
康德法权哲学的理论基石是先验自由。因而康德的权利理论的出发点是伦理上的自由。现代的生态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理论起点仍然是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因而是在传统伦理的基础上反传统伦理。从康德的法权哲学来看,由于缺乏自由的根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乃是不道德的伦理,由此而引申出来的环境权也就是无伦理基础的环境权。  相似文献   

9.
李义天 《求索》2005,(1):107-109
在环境危机的背景下,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通过承认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来论证保护自然的理由。但凭“内在价值”,不能证明自然物是具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能力的“道德主体”,而只能证明是享有基本权利的“权利主体”。承认自然物拥有基于“内在价值”的基本权利,既能课以人类保护自然的义务,又可以避免契约主义和能力主义的权利观在环境伦理学中的困境,并更彻底地坚持非人类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0.
物质帮助权是我国宪法明示的公民基本权利,应以尊重我国宪法文本、确立适度的法律实证主义、规范内涵分析及实现手段与途径为前提,区分该权利与外国宪法中的生存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差异;要以人性尊严或人格尊严为基础,明确其作为我国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地位、宪法属性、权利内容及法律保护;探讨与我国宪政体制与诉讼资源相衔接的社会立法保障、行政机关责任及有限的行政诉讼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中,诉讼标的可以是海域所有权,索赔主体是国家;诉讼标的也可以是海洋环境权,索赔主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公益诉讼。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主体模糊、单一,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明确国家索赔的代表人,并建立海洋生态损害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2.
卢有可  陈湘萍 《求索》2005,(12):112-113
一环境权的定义与内涵一般认为,有关环境权的经典定义是《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中原则的宣告:“人类专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但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对于环境权的表达方式有多种,一方面是因为在立法上对法律有不同的表述方法,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研究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著名学者吕忠梅教授将环境权界定在“公民环境权”的范围以内(在本文中简称为环境权),并将它定义为: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  相似文献   

13.
论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公民环境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而公民环境权保护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正是为了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环境立法与公民环境权保护三者是统一的。从现实的情况看,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当代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并通过具体立法来保护。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希望在相关的法律中体现环保精神,以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4.
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立法活动,必须被限定在一个合理的界限内,还须与生态自然界的规律相适应。地方立法是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国家法治进程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为了适应环境时代的要求,必须将法律生态化的理念注入地方立法之中,以使地方立法在保护环境,保障公民环境权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环境保护中公民参与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熊勇 《前沿》2011,(5):196-200
世界范围内的四次危机和两次革命性变化汇合成为公民参与的推动力量,环境保护公民参与的勃兴正式得益于此背景。而环境权的确立使环境保护中公民参与具备权利基础。环境保护中公民参与的路径包括环境立法参与、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管理参与、环境救济参与。应该借鉴环境法制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民参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李淑文  任大鹏 《前沿》2010,(17):55-60
环境危机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人们关注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关注人类滋生的环境权益。以环境正义为视角,环境危机具有特殊运行轨迹,较之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为危机的重灾区,较之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累累成果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为危机重灾区,较之于富有社会阶层贫困人口为重灾阶层。于是,相对于强势企业,弱势公民的环境权保护纳入理论视野。然而,从公民环境权保护的问题意识出发,环境权保护面临着冲动的情感视角与难解的权利冲突的困境。要做到将环境权变为法定的、切实受到保护的尸体权利,需破解环境权与发展权、环境权与资源权的权力冲突,对环境权进行理性定位。  相似文献   

17.
地方人大急需加强对非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规范性文件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发布或者通过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并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可以划分为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和非法律规范性文件。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和非法律规范性文件都对一般社会成员具有规范功能,都是具体国家行为的依据,都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立法技术都比较成熟,宪法、立法法等法律对这些立法行为规定得比较详细,其立法质量也比较高。除了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政权运行中还存在大量的非法律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虽然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法,却具有类似于法的作用,带有“准法”的性质。  相似文献   

18.
立法要体现人民性 ,体现“依法治官”,决不能变为“以法治民”。因此 ,通过立法 ,规范、制约、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力 ,一方面要保证其有效地正确行使权力 ,使国家机关能高效顺利运转 ,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滥用权力 ,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目前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 ,往往不容易掌握好的是两个问题 :一是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规定得比较具体 ,对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得比较原则 ,权力与责任不够统一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定得比较具体 ,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却规定得比较原则 ,权利和…  相似文献   

19.
上访是宪法上规定的一项公民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项权利却不时被地方政府予以限制。上访权作为一项国家不得限制或克减的公民权利,立法机关只能通过立法对公民上访权利具体化,给予公民这项权利一个制度上的保障,但不得对这项权利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20.
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既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应承担的义务。我国法律为动员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现象,对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手段做了许多规定,使广大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有法可依。概括起来,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合法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是指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发现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执法机关控告检举,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内实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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