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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瑞雪 《河北法学》2012,(12):71-77
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法学研究领域日益彰显出其重要性,并形成了市民社会法治观。然而,很多中国法学研究者对于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社会"框架的运用是在承认西方现代性图式的基本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些研究处于缺乏反思性意识的建构过程中。经由反思可以发现,市民社会法治观存在着自身的矛盾,这种法治观预设了西方实现现代化和法治道路的普遍有效性,忽略了西方市民社会和现代化道路的具体现实情境与中国的根本差异。  相似文献   
2.
侯瑞雪 《理论月刊》2014,(5):106-109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基本理念。新刑诉法从程序等几个层面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力度,然而新刑诉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却仍然存在一些困境。新刑诉法仍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并重并将其作为刑诉法的直接目的,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会走入误区;被害人权利保障成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软肋;秘密侦查合法化带来人权保障的隐忧。因此,要走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误区,必须明晰刑事诉讼不同层次的目的,完善被害人的相关权利并规制公权力的运作。  相似文献   
3.
当下我国司法领域面临着深刻的信任危机,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司法运作是实现公民参与权等相关权利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具有正当性。但公民参与司法运作的权利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公民的言论自由与司法权存在着冲突,公众的知情权与个人的隐私权也存在着冲突。公民的网络参与一方面增强了司法的民主性,另一方面网络舆论所形成的压力还影响着司法权威的生成。因此,司法机关也应建立起理性的回应机制,对网络舆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引导和应对网络舆论。  相似文献   
4.
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极不完善,尤其是证人权利义务设置失衡,证人的应有权利缺乏保障,导致证人出庭作证难,拒证现象严重。反对被迫自证其罪特权是证人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权利,它已得到世界众多国家以及联合国公约的认可。构建我国证人反对被迫自证其罪特权制度对于改善我国证人作证的现状,切实保障证人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5.
公民法律意识视角下的网络暴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瑞雪 《河北法学》2011,29(6):64-69
公民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心理基础,网络暴力和侵权的最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缺乏。要认清网络暴力的本质并有效预防和治理网络暴力问题,必须厘清网络暴力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关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植是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表现在培养正当行使权利的意识、培养自觉守法意识以及培养公民责任感等方面。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环境,建设和谐的网络社会。  相似文献   
6.
人类目前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外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性风险问题之一,其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国际社会的安全。风险社会中的外空环境污染具有特殊性,风险社会的来临为外空环境法律保护提出了很多挑战。以空间碎片为主要污染形式的外空环境治理,最终要依赖坚实的理论基础,适应风险社会的理念和价值观才是设计良好法律制度的先决条件。只有转变既有的法律理念和价值观,才能建构起完善的外空环境法律保护制度。世界共生理念为外空环境保护立法提供了新的价值观。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学研究中广泛运用"国家—社会"这一分析框架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法学界目前主要是利用这一框架进行范例研究,论者试图通过这种范例的研究对该框架的效力进行证明,并在打通市民社会两个层面的基础上,在渐进的过程中构建起中国的市民社会或者为实现现代化法治进行论证。"国家法与民间法"研究是中国法学运用"国家—社会"框架取得成果颇多的领域。法学界在运用这一框架时并未保持必要的警醒,对该框架的理论前提或预设很少质疑,而对于框架的作用和限度也没有深刻的把握。站在反思和批判的立场对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国家—社会"框架的作用和限度以及相关研究进行检视,并对这一框架背后的理念支撑进行分析,这或许是推进相关研究的一种可能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侯瑞雪 《河北法学》2006,24(10):7-11
伯克利学派是在工具主义思路和改革法制、解决社会问题的指向下探求一种规范主义的法社会学,力图超越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的二元对立,重新整合法律、政治和社会的理论.伯克利学派的理论纲领主要沿着一种整合进路展开,其中所运用的发展策略对其法律理想类型的建构起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自相矛盾:强调法律的"内在动力"而忽视外部条件;法律理想类型的构建与强烈的社会改革倾向之间呈现一种紧张,从而弱化了这一理论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9.
空间环境法制建构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这种法制建构的不足并非空间环境保护有效性差的根本原因.增强国际空间环境保护条约的权威性并促进国际空间环境的和谐化,需要理念上的转变以及全球治理模式的引入.国际法治理念主要包括全面预设规则、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规定性和规则至上原则.同时也需要在全球治理的框架下进行空间环境的治理,将全球公民的利益和行动紧密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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