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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立法上、制度建设上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检察机关无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情形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突破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对"行刑衔接"机制在立法上予以完善,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的检察监督机制和相关的制度平台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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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过失是对被监督者过失行为注意义务的违反。关于监督过失实行行为的性质,应以作为形式、不作为形式、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形式的不同场合表现来认定。在不作为的监督过失的场合,应当将事前没有履行确立安全体制义务的行为认定为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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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侦查作为一种新型的侦查模式,已在侦查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信息化侦查中缺乏对公民隐私权的必要保护,从而导致信息化侦查过程中公民隐私权容易遭到肆意践踏.因此,必须通过加强信息化侦查的法律规制、建立侦查机关内部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化侦查中公民隐私权的救济机制、增强侦查人员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意识等途径,实现信息化侦查中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赢.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分工不同,但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职业目的上具有一致性.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者诉讼权利不平等、诉讼地位不平等、诉讼职能运行不畅等一系列问题,两者应有的作用未能够有效发挥.平衡检察官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促使检察官与律师的互相监督、互相协助,有助于贯彻人权观念、平等精神,确保诉讼公正与效率、实现和谐司法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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