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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刑法中"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民法规定不法原因给付者可能丧失给付物的返还请求权,但日本刑事判例在多数场合下认定横领不法原因给付财物的行为成立横领罪.学说上则有肯定说、否定说和两分说的对立.从违法一元论出发,民法上不能得到保护的在刑法上也不应保护,但不法原因给付者在民法上并非当然丧失返还请求权,受托者在刑法上仍有可能成立横领罪.刑法上应区分不法原因委托与给付,在不法原因委托的场合,才可能成立横领罪.我国民法没有不法原因给付的明文规定,但日本刑法学中的相关理论特别是两分说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童伟华 《新东方》2014,(4):28-31
南海争端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应积极为南海争端最终解决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南海管辖海域的有效治理至关重要。刑事管辖权的行使是有效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南海管辖海域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可以在维护南海管辖海域秩序和南海权益的同时,有效宣示主权,为未来解决权益争端提供更为充分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案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七已经组成了有5名仲裁员的仲裁法庭。因中方未参与仲裁法庭的组成程序,仲裁员有4名由日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指派,主要来自欧陆。无论中方立场如何,如未经与中国协商则可能存在程序瑕疵。我国认为仲裁法庭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和不参与仲裁程序,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策略上都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4.
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只有从责任是非难可能性的角度理解才能积极承认责任减轻引起责任刑减轻。在我国,由于刑法规范中并没有责任主义的规定,量刑中容易致使刑罚溢出。特别是在盗窃罪中,当行为人对盗窃数额认识发生错误时,极易导致结果责任、间接处罚等违背责任主义的结果。因此,应当在盗窃罪的量刑中贯彻责任主义,更好地实现责任与刑罚相适应。  相似文献   
5.
从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立法沿革来看,其少年犯的处遇理念,经过了“以教代罚”到“教罚并济”再到“以教代罚”的变化过程;并且,在处遇模式上,其始终采取保护处分和刑事处分的双轨制模式。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保护处分与刑事处分制度,在少年犯处遇方面颇具特色,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少年犯处遏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很大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刑法应当贯彻的原则与基本理念。"主客观相统一"的提法将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结合,其在内涵上确无不当,但其提法具有容易导致主观归罪的局限。"客主观相统一"基于客观主义的刑法立场倾向,既有利于犯罪成立要件准确排序,又能适应刑事司法的实践发展需要,可促进刑事思维路径的科学化与正确化,故"客主观相统一"应予大力提倡。  相似文献   
7.
海盗是公认的国际犯罪,已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许多国家的国内法所规定,且国内法对海盗罪的认定范围一般比国际法更广.学说上多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海盗罪,就具体罪名而言既包括国际法上的海盗罪也包括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罪,前者适用于公海上的行为,后者适用于领海上的行为,在构成要件上稍有不同.由于国际法上的海盗罪适用普遍管辖而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不适用该原则,设立海盗罪时应对两者分别规定不同的罪状.  相似文献   
8.
国际法对海上恐怖主义犯罪与海盗犯罪的含义作了不同的规定,但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尽管有人认为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包含海盗犯罪,或者海盗犯罪包含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应认为两者是不同的犯罪。由于相关国际法对海盗犯罪规定了更为宽松的管辖权和登临权等治理措施,在两者竞合的场合宜适用有关针对海盗的国际法规定。  相似文献   
9.
日本刑法中违法性判断的一元论与相对论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判断应在所有法领域统一还是在各个法领域可以有不同理解,日本刑法学说和实务上有违法一元论和违法相对论的对立.违法一元论认为,法是行为规范且法秩序应具有统一性,应从一元的角度判断刑事违法.违法相对论认为,不同法律领域的违法内涵不同,刑事违法的判断可以不同于其他法律.妥当的做法应当是在遵守法秩序统一性的前提下,对严格意义上的违法一元论有所缓和,即坚持缓和的违法一元论.  相似文献   
10.
入室盗窃是盗窃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对于入室盗窃的情况下行为人何时成立盗窃的着手,有不同的学说。由于行为人侵入住宅即已体现了盗窃的犯罪意思,并且对财产权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因此以盗窃之目的侵入住宅时可视为盗窃的着手。但盗窃的着手只是成立盗窃未遂犯罪的一个条件,要成立盗窃的未遂犯罪,还必须以数额巨大的财产为盗窃目标或符合相应条件,为此,还应正确处理盗窃着手与之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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