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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子以"道生万物"为逻辑起点,将"物"定义为由"道"而生的万物,万物之于"道"均为统一的"存在"或曰"有",故万物等齐,无所谓贵贱。物之贵贱不过是作为万物之一的人凭借其自主能动性垄断评判资格,并依据一定衡量标准对分以高下的对立概念附着其身的万物做出的主观判断。而在庄子看来,这种贵贱之判既不合理,也不可能。庄子之"物无贵贱"思想使平等关系在"物"的最大范围内得以确立,破除人类中心格局之余,为个人摆脱"非此即彼"的思维困境提供了一种相对主义视角;但相对主义的认识方式却使其陷入了怀疑主义,并最终走向了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2.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就是人们按照理性(即自然法)生活在一起,地球上没有一个共同的长官能在他们之间做出权威的判决;公民社会,即表示这样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们按照共同的既定法律生活在一起,存在一个共同长官能在他们之间做出权威的判决。二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一个有权威的共同长官的在场与否"。而基于他的财产观,这样一个有权威的共同长官的出现存在必要性:保护私有财产。由于人们普遍据有一切的早期自然状态实际上就是个人的普遍无财产状态,于是便需探索私有财产的起源:最初的私有财产、从公有物中脱离出来的私有财产、名号难保的私有财产以及私有财产的最终普遍等。在经历了这一系列的阶段后,人们发现没有一个有权威的共同长官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生活便难以继续;由是说明了一个有权威的共同长官的必要性,进而论证了自然状态过渡到公民社会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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