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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参与作为一种公民教育——以香港利东街居民的社区参与运动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共参与既是公民教育的一个主要部分,也可以被视为公民教育的一种重要途径.有关城市空间的政治争议,是推动社会进步一个特别重要的源泉,同样具有教育公众的巨大潜能.在民众与政府辩论与争执、讨价还价、妥协与让步的过程中,一个复杂的公众与一个复杂的公共政治都得到了发展和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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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建设中的基层政府问题--来自田野调查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夏循祥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2):14-17
作为"谋利型政权经营者"的基层政府在普法和执法实践中,将法律当作一种特殊的工具,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这已经成为农村法制建设中的障碍.当前的首要问题之一是要消除、抑制基层政权在法制建设中的负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法制建设方面积极作用,从而真正推动乡土社会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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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社会层面上的反映。国家授权于多元的社会组织,使其成为公共性建设的重要渠道、途径和载体。粤西坑尾酒堂是由黎氏家族的海外成员积极推动并参与的地域性公共建设。该建设的过程和后果说明,家族这一类以传统形式出现的社会组织,能够通过组织生活的转型,催生社会成员的公民性,从而推动社会整体的公共性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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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弱化与村民自治关系研究--以武汉市屏风村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看待村治中的宗族,以及如何在村民自治不规范时适当地强调宗族的正面效果,是当代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和政府权力应当深思的问题.和历史上的宗族相比较,现在的宗族处于一种明显弱化的状态.在转型时期,许多农村处于一种缺乏强制力的失范与失序状态.不仅村民自治这种制度供给未能树立应该有的权威,连宗族这种传统文化的整合形式也未能发挥作用.村民自治,一方面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还需要村民本身的文明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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