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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汉大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18):14-29
由于英国宪法是长期历史积淀的结果,具有独特的不成文形式,因而判断它的起源不可能以某一完整成文法典的制定为标准,只能以宪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为依据。本文认为.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原则可以确定为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是在英国古代法治传统和封建法两大母体中孕育而成的。在相当时期内,该原则一直隐藏于封建法权关系的外壳中.13世纪初,基于英国王权与贵族阶层间的特殊力量对比结构与斗争性质以及反约翰人民大起义及其胜利所提供的历史契机.这一原则实现了从封建法形态向近代宪法形态的转交.其结果是《大宪章》的订立。在此后两个世纪内,《大宪章》对于英国议会的产生和议会制度的形成、人权保障及法治的早期发展仍然功不可殁.所以,《大宪章》作为英国宪法起源的标志是当之无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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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勇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2):98-103
在过去几年特别是2013年,欧洲主要国家纷纷举行大选,尽管各主要政党在选举中表现各异,在组建政府中的境遇也不太相同,但是从这些国家大选中各政党的表现以及政府组阁的不同类型可以看出欧洲政党格局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当前中左政党与中右政党势均力敌,政党意识形态持续弱化,选举中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政党正在向国际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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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各国的政治活动,几乎都是通过政党来开展的。政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夺取或巩固政权。为了获得合法的执政地位,各个政党在既有的国体政体下,遵循已有的宪法、法律和政治游戏规则,通过各种竞争以赢得竞选。在议会制国家中,只有在议会大选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具有组阁权,占有全部阁员或主要阁员职位的成为执政党;在总统制国家中,凡是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总统所属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不管其是否在议会中占得多数议席,都自然而然。当然,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其政党执政地位的确定和组阁方式也就各具特色。下面以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为例进行分析,以使读者对西方国家几种典型的方式有个大致的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