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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祁红兵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1):62-64
在中央做出了开发大西部的宏伟战略决策之际,预防环境犯罪、保持西部地区的生态平衡成为刑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刑法在环境犯罪的犯罪形态、罪过形式、犯罪主体方面的规定均存在一定的问题或缺陷,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了加强对我国草原的刑法保护,还应增加非法占用、毁坏草原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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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临空经济区规划发展要与拆迁安置问题、民生问题一体考虑,力争新机场建设完成,各方都能够皆大欢喜。只有这样,北京新机场的临空经济区的建设才算真正的成功。我对新机场的建设和临空经济区的发展一直很关注,也切身感觉到北京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的建设将会给大兴区带来的机遇和发展。北京市对新机场建设和临空经济区的规划确实做得好,既科学又合理。这些年,区委区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3.
李奎连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3(5):40-42
准确认定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一直困扰着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结合个案来分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关系,便于揭示两者之间的区分标准与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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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观方面的描述和解读在美、英、德、日及我国学术界都有所区别,其要点在于对毁坏的解释不同。我国学术界的通说与实践中的认定仍有距离,应当将毁坏解读为毁弃、损坏,这样能将抛弃、隐匿等典型的情形囊括进来。本罪的犯罪对象中关于如何具体理解财物的含义,也存在不少的争议,这里也试图对本罪中财物的内涵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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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应该理解为有形财物即有体物和特定的无体物,但绝不包括无形的财产权利,“毁坏”也只能是一种有形的毁坏,而不包括无形的毁坏。以刑事违法性作为认定犯罪的根本特征,体现了刑事法治的根本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和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6.
王振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在刑法解释学领域,针对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毁坏”内涵的“效用侵害说”正成为有力的学说;但是,“效用侵害说”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质刑法观的解释思维路径,而这种解释思路及解释结论在根本上极易与权力联姻从而成为驭民之术,不符合初创阶段我国法治的本土现状,并且会锈蚀罪刑法定原则,从而直接摧毁中国法治的根基.对“毁坏”内涵的解释应该遵循法律语言的经验认知规律,应该能够揭示行为的破坏性之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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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晖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9(2):41-45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与现实的生活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在刑法上还是一个盲点。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我国刑法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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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各大媒体对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伤熊事件争相报道,引起了空前的社会反响。一时间,各界人士议论纷纷,同声指责,并要求对刘海洋予以刑事惩罚。但笔者发现,刘海洋所为,只是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虽然行为比较恶劣、残忍,也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甚至惹起了一定的社会公愤。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构成了犯罪。若在外国,可能构成虐待动物罪。但在我国,由于《刑法》中没有虐待动物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无法追究刘海洋的刑事责任。有人认为,虽然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虐待动物罪,刘海洋的行为也不符合《刑法》第341条关于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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