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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周大虎在还款协议上签上字,看着公证处的公章、钢印、公证员的签名章实实在在地盖在公证书上,王小江的心终于落了地。五年了,他整天都有一种上吊的感觉,没想到,就在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忽然解脱了!他太高兴,太得意,太舒服了!他买了西服、皮鞋,理了发,乱了脸,在东来顺定了“特丹亭”雅间,然后直奔公证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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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8年12月28日,李某因公司年底资金紧张,通过朋友介绍从王某手中借款20万元,王某于当日委托张某将该款存入李某的银行卡。借款当日李某说这笔钱只用1-2个月,双方并没有写借条,也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及利息。过了还款日期,王某向李某索要欠款时,李某还了5万元,其余借款15万元一直未还。王某曾多次打电话催讨,并两次去李某公司索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为此,2010年4月,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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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屈俊系北京市第二商业局退休职工,2001年3月22日,屈收到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以下称双桥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及原告朱文成(承德市糖酒公司职工)的一纸诉状。朱诉称:1998年被告陈立田(承德市烟草公司业务员)从我处借款50万元,陈立田将其中427,276.00元借给屈俊,陈立田把屈俊房产手续交给我做保证。二被告(即陈与屈)约定2000年5月还款并给付5万元利息,到期后,二被告拒不给付,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还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接此诉状屈俊顿生迷惑,因为他与原告朱文成素不相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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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01年12月13日第5版刊登杨传国同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一文,该文认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说明债权形成之时,债务人就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若不履行,即证明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对此观点,颇值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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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民诚信记录的厉害性,体会最深的大概要算使用信用卡的人了.如果透支不按时还款,出现了不良记录,就让你几年之内贷不到款,买不了房,因此因小失大。一项诚信记录,可以管住所有“卡族”,力不可谓不大,面不可谓不广,它也说明诚信建设需要硬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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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2012年2月,朱某受公司委托,以个人名义代公司向工商银行贷款20万元,约定于2013年2月还清,但到期时公司拒绝归还该笔借款。银行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朱某称该笔借款的真正贷款人是公司。不同意还款,其抗辩理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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