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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理论体系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反映。科学发展观以深厚的思想内涵、严谨的内部结构、鲜明的体系特征,形成一个相对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当前,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就必须把握它的科学体系;也只有从科学体系的高度来认识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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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2)
《行政强制法》第51条明确了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负担的一般原则,但同时容许了例外。例外规定的基础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拖车不得收费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19条对防治森林病虫害的政策关照。以是否收取代履行费用为标准,代履行可以类型化为收费的代履行与免费的代履行。然而,两种"例外情形"中,前者并不正当,后者并不存在。类型的构建应以事物本质为基础,特征的取舍应与类型的整体图像"貌合",且不能与事物本质"神离"。收费是代履行的本质特征,舍弃收费特征,与通过将当事人的作为义务转化为金钱给付义务而威慑当事人自行履行的代履行本质悖离。免费的代履行是对代履行本质的一种误解。 相似文献
3.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4)
《类推与"事物本质"》的所谓诠释学立场只不过是作者在成书近二十年后的重构尝试。如果对其文本进行直接解读则可发现该书的写作其实更多的是基于新康德主义立场,以黑格尔的"同一与差异"辩证法为手段调和实然与应然的绝对对立关系的一种努力。而该书的最后结论是以事物本质的思考方式趋向于理想化的"类型"也即柏拉图的"理念"。该理论的主要缺陷则是混同了同一与差异的辩证法与"类推",同时使得"类型"陷入僵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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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身份行为的构造依托于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抽象法律行为框架,不能以事实先在性架空意思自治。即使家庭法没有明确规定,身份行为也存在成立和效力的判断问题。根据纯粹身份行为和身份财产行为的区分概括描述适用模式的意义有限,即使是身份财产行为,也不能当然适用法律行为规范,而必须结合具体行为的性质以及所涉法律行为规范之利益状态进行个别化检视。在具体的规范适用检视中,应当首先考虑立法者的法政策决断,然后再考虑不同身份行为的本质。限制法律行为规范的适用往往意味着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其背后往往存在维护身份关系安定性及公共利益的特殊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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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理论,所谓“理”,就是说明事物本质及其联系的道理,“论”,就是把这个道理讲清楚。真理是朴实无华的,好的理论一定是精辟独到、深入浅出的,一定是管事顶用、大众爱听的。“百炼工纯始自然”,朴实之中寓含着深刻的事理。把理论搞成鸿篇巨制是功夫,把理论打磨成老百姓的心里话、口头语,更是大功夫、真功夫。我体会,要做好这点就要做到“五个善于”。 相似文献
9.
领导干部在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形式主义。要克服形式主义,就要深入调查,做到亲知,真知、深知。
一、亲知
亲知就是领导亲自去搞调查,直接掌握反映事物本质的客观情况和事实。 相似文献
10.
《现代法学》2016,(1):98-106
传统税法解释类型化方法以"事物本质"作为类型化的基础,从"简驭繁、统一公平课税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价值推演出稽征经济原则、课税平等原则和私人领域之尊重这三大立论依据。但在实践中,由"事物本质"概念模糊性产生的过度类型化等行为,动摇了稽征经济原则与课税平等原则,其合法性问题一直困扰着实务界与理论界。类型化方法在税法解释中的适用应在解决立法意旨的"存在"与"认知"存疑的前提之下,将其与立法意旨相结合。立法意旨有助于人们认定税法规范中的类型标准、框架,继而依据类型标准、框架判定税法现象、事实是否符合税法规范所规定的相关类型,以图缓解"事物本质"所引发的适用争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