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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基本案情 张某系某镇工商所所长,是单位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天,因该工商所驾驶员请假,张某便派没有驾照的该所职工李某驾车到甲地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后,李某又开车载着检查人自到乙地吃饭。由于酒后驾驶,李某在二级公路上发生车祸,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李某因无证驾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2.
用力不竭力     
吕清明 《党政论坛》2012,(16):14-14
一天,齐桓公向手下的大艇管仲炫耀:“你看我这马车怎么样?” 管仲说:“马车不错。” 齐桓公说:“不仅马车不错,我这驾车的车夫也是齐国最好的。” 管仲问那个车夫:“既然主公说你是最好的车夫.你的驾车经验是什么?”车夫说:“我驾车的经验是让每一匹马竭尽全力来拉车,谁都不偷懒。把全部的力量用在拉车这件事上。”  相似文献   
3.
《工友》2012,(4):6-6
日前,湖北通城县某局副局长徐某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车生故障熄火。时逢巡逻民警路过,发现其车无牌,又满口酒气,遂要扣车扣人。徐某听闻大骂民警,不仅威胁要开除民警的女儿,并打电话通知停掉了公安局的通讯网络。  相似文献   
4.
驾车冲撞恐怖袭击作为近年来新兴的恐怖袭击手段,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法以及实地调研,对驾车冲撞恐怖袭击犯罪人的异常行为进行标签化处理,采取AHP与积分预警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涵盖"异常人员背景标签""异常生活行为标签"和"异常涉车行为标签"的标签预警体系,划定预警分值,用实际案例进行验证,通过现有数据库和群防群治网络获得基础数据,以支撑标签预警体系运转。  相似文献   
5.
随着“醉驾入刑”宣传工作的深入,很多驾驶员朋友对酒后驾车的危害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也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值得广大驾驶员提高警惕。误区一:醉驾仅针对四轮汽车案例:今年元旦,小林参加了一个老乡聚会,席间喝了很多啤酒。饭后,小林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刘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小林拔打了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  相似文献   
6.
郭宁虎 《先锋队》2013,(4):16-17
太原市打交警案终于有了结局,父亲在处理儿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最终被撤销省公安厅副厅长和太原市公安局长职务。人们说这是又一起"坑爹"事件。为什么"坑爹"事件频发?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的子女总是利用父母手中的权力,在社会上狐假虎威?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在得知子女的违  相似文献   
7.
《党员干部之友》2014,(11):11-11
正金秋十月,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17个年头中,法治,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不妨看看媒体最近报道的一组数据:"醉驾入刑"实施前的3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实施后的3年,这一数据同比下降了39.3%。数据变化的背后,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是3年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查处醉驾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相似文献   
8.
《民主与法制》2011,(7):68-68
编辑同志: 陆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驾驶轻型货车与龚某未按准驾丰型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相撞。事故由陆某承担主要责任,龚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陆某住院治疗,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于酒后驾车不仅认定标准比较宽松,而且处罚标准也过于宽纵。在酒后驾车的严重现实危害面前,不仅要客观的将酒后驾车严格化、犯罪化;还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酒后驾车的行为的稽查。力求深入和准确的揭示酒驾入刑后出现的弃车逃逸、司机拒检、与执法者周旋、代价乱象丛生的现象。同时对有关执法部门对处罚意见不等,处理力度较小的一系列现象严惩不贷。本文通过长期研究和实践调查,揭示酒后驾车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在对新疆库尔勒地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库尔勒地区酒后驾驶在入刑后产生一系列现象。即依据现行立法,又摆脱注释法学窠臼。重在阐析酒驾入刑后产生现象的基本范畴,本质原因、基本法律应用的执行力度、以及执法者在新的交通法规颁布后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即通过现象产生的原因得出更有利于严禁酒后驾驶,促进社会进步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0.
李阳 《法制与社会》2011,(27):128-130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实行,醉酒驾车行为升格为犯罪行为。修八在体现民生保护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犯罪圈,如何在我国这样一个没有前科消灭而同时又极其注重犯罪记录负面评价的制度背景之下,将醉酒驾车这类轻微犯罪给公共利益和犯罪人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便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对于醉酒驾车一类的轻微犯罪适用暂缓起诉制度,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公共利益和犯罪人自身的损耗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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