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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地区通过审前程序中的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来保障卷宗信息的全面、可靠。传闻证据规则的确立和庭审中心的奉行,有效地保障了被告的诘问权和实体真实的发现。台湾刑事卷宗制度的借鉴意义在于:刑事卷宗制度不能废除;应当在四个方面对大陆的刑事卷宗制度进行正当化改造。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卷宗阅览权的法律保障力度存在的明显不足,究其原因在于行政程序法制的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缺位。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界对卷宗阅览权的研究并未予以重视。卷宗阅览权基础性研究框架之构建,重心在于其构成要件的具体分析。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三个方面的确定,为行政机关更好地保护卷宗阅览权、当事人更规范地行使卷宗阅览权提供了指引。  相似文献   
3.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魏晓娜 《法学研究》2015,(4):86-104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触及了中国刑事诉讼结构中一个由来已久的症结.“以审判为中心”观念的缺失,造成了同一审级诉讼流程中审判的“离心化”和实际上的“侦查中心主义”,进而导致垂直审级结构中第一审的“失重”,在实践中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和特殊的政治风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当在两个方向上着手:在水平方向上,首先应当在宏观的侦查、审査起诉和审判的关系上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其中的关键在于抑制案卷移送制度的不良影响,同时为“审判中心主义”发掘更大的制度空间;其次在审判阶段应当做到“以庭审为中心”,其核心要求是保护被告方的对质权;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来自公正的庭审,法院自身也不能脱离庭审来进行事实认定.在纵向的审级结构上,在打造坚实的第一审的基础上,确立第一审在事实认定方面的权威地位,同时合理界定和调整第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确保第一审在整个刑事程序体系中居于“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4.
论直接言词原则与公诉案卷的移送及庭前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直接言词原则对法庭审理过程中证据调查和辩论及法院判决时证据的运用都有严格而系统的法律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的规定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直接言词的要求及各国立法的通例。直接言词原则的彻底贯彻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公诉是连接侦查和审判程序的枢纽,对侦查权和审判权的行使起着重要的作用。案卷移送是我国公诉案件中的一个环节,涉及庭审的实质化、审判中心主义、审判权与检察权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审判方式改革决定了移送案件材料的数量和时间,反过来移送材料的数量和时间又会直接影响到审判方式改革的力度甚至成败。因此,案卷移送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当前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派出所档案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顺利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与保障,但实际中确实存在各种问题。本文正是在对这些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从而使派出所档案管理发挥其应有作用,为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  相似文献   
7.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8.
被告人供述具有直接证据的属性,因其能为案件侦破提供丰富的证据线索而倍受侦查人员的重视。在现行司法体制和诉讼结构下,被告人供述证据的非法获得与使用滋生了严重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刑讯逼供泛滥、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法庭裁判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一批冤假错案的集中爆发,也催生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仍是立足原有司法体制土壤中的技术革新,难以弥补体制本身的漏洞,实践中有关非法供述证据研究方向的偏离、相关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流于形式都反映了非法供述证据在新刑诉时代仍将存在排除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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