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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李甲和李乙为同村的叔伯兄弟,李甲为炒制炸药,租用李乙的贷车。二人一起购买好炒制炸药的原材料拉回李甲家。两天后,李甲炒制好炸药,给李乙打电话说:“晚上帮我拉点贷。”李乙表示同意,后二人在运输炸药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在整个过程中,李甲没告诉李乙自己买这些材料的用途,请其拉贷时也没说是拉炸药。在侦查阶段李乙供述自己知道李甲买这些东西的用途,因为本地炒炸药的人多,自己了解炒制炸药所需的材料,知道李甲买这些东西就是去炒炸药。两天后请自己拉货,知道就是拉炸药。  相似文献   
2.
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常相似,储存行为、持有行为、私藏行为很难区分,容易混淆。储存是指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大量存放。持有是指公开拥有、控制少量的枪支、弹药。私藏是指秘密藏匿少量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5号”司法解释客观上缩小了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罪状外延,加之爆炸物犯罪没有持有型罪名予以堵漏,因此容易造成涉爆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侵蚀罪刑法定原则的消极后果。未来应当重释非法储存的定义,并通过修改刑法设置涵盖完整的爆炸物犯罪条款,以有效惩治涉暴犯罪。  相似文献   
4.
惠州持爆炸物劫持大客车案 2003年4月25日8时许,歹徒郑国民携带由6只雷管、28根硝铵炸药、20公升汽油构成的自制爆炸装置,劫持了由普宁汽车总站发往深圳的一辆正在行驶的单层豪华大巴车,向车乘人品索要数万元现金。车乘人员与之周旋近3个小时.僵持至惠州淡水镇排坊汽车站被迫停下,司机将售票所得的400元给予他,换得司乘人员被允许离开客车,  相似文献   
5.
娟子 《中国减灾》2011,(18):24-26
为挣钱当上美国大兵我出生在安徽省安庆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2006年从省内一所三流大学毕业后,因为找不到工作,在一位亲戚帮助下移民到了美国。在纽约生活一段时间后,我感到这里一切都好——除了没有钱。有一天,我在地铁里仔细端详了一下那两幅天天都可能看到的广告:"We don’t accept applications,only commitments,US  相似文献   
6.
安检技术与设备广泛应用于机场、火车站、港口、海关以及大型重要活动场所和安全需要部门,用于执行人体检查、行李检查以及大宗货物与集装箱检查,主要检查探测爆炸物、毒品、金属武器等。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16日)将《刑法》第125条第1款中"非法储存"一词,界定为"为他人存放",客观上缩小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造成实践中"为己存放"爆炸物等行为脱离了刑法的规制,鉴于该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对涉爆犯罪,设立"持有刑"的堵漏条款。通过完善立法解决司法实践中该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他是一名公安干警、湖北省第一支专业排爆队第一任队长。2000年11月,他在一场排除爆炸物的战斗中不幸失去右手致残,以舍生忘死的行动为金盾增光.为党旗添彩。  相似文献   
9.
持爆炸物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暴力性犯罪,缉捕行动时应快速、准确地搜集相关情报,有效、严密地控制现场,灵活运用战术,缓解现场气氛,足智善谋,谨慎处置,确保安全。  相似文献   
10.
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买卖爆炸物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加大打击涉爆案件力度,正确适用法律,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法律不能包罗万象、不能穷尽一切,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存在瑕疵.为此,笔者试图通过对本罪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尽快对立法以及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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