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奥斯丁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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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伟刚.为奥斯丁辩护[J].法制与社会,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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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伟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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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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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奥斯丁作为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一方面使得法学成为了一门真正的科学,声名卓著;另一方面由于他所采取的极端的分析方法,使得人们对分析法学的理论颇多争议。尤其是二战后,对其的攻击不在少数,但是由于攻击者的言辞大多建立在各自的理论框架之内,而且只是片面地从《法理学范围之界定》出发,难免对奥斯丁的写作初衷存有误解甚至曲解,所以本文试图站在奥斯丁的立场上,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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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功利主义 主权国家 实在法 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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