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心理和谐” |
| |
引用本文: | 姚凯,关开城.刑事和解的“心理和谐”[J].中国检察官,2009(1):17-18. |
| |
作者姓名: | 姚凯 关开城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214044 |
| |
摘 要: | 案例一:王某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黄桌系同事兼朋友关系.2007年8月,王某驾车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两车追尾,黄某当场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王某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
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心理和谐 刑事和解 未成年人 双方当事人 在校学生 交通肇事 被害人 刑事案件 加害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