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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特殊主体骗取财产的行为定性
引用本文:程晓璐,吴乐乐.冒充特殊主体骗取财产的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3(2):48-50.
作者姓名:程晓璐  吴乐乐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100089
摘    要: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白某某,男,199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山东省济南市人,案发前系北京某网吧网管。2011年8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白某某在本市海淀区南二环打黑车(奇瑞三厢轿车),在行至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北京体育大学西门北侧路口处时,白某某以假装给城管队的同事打电话的方式开始冒充城管队员抓黑车、吓唬黑车司机被害人庞某某(男,36岁)。被害人当时被吓到了,就将车停在路边,而被告

关 键 词:被害人  被告人  非法占有  行为人  敲诈勒索罪  黑车  招摇撞骗罪  构成要件  冒充  盗窃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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