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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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健,高敏懿.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的司法认定[J].中国检察官,2005(3):36-3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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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健 高敏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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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15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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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的行为。其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在一般的情形下侵占罪与盗窃罪并不难辨别,其关键的问题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属于行为人占有。如果得出肯定的结论则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只能成立侵占罪;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可能成立盗窃罪。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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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占罪 盗窃罪 司法认定 数额较大 他人财物 代为保管 犯罪对象 遗忘物 埋藏物 有为 非法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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