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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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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两大法系国家普便采用的弥补公司法人制度缺陷的重要制度。本文在借鉴其他国家公司立法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国情 ,分析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内涵、本质、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格制度的突破,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责令其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一项例外。但我国《公司法》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因此,对公司法人否认制度进行正确的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对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并重点论述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界定,司法适用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设立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法的公司法人制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现象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缺陷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无法回避的问题。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被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下来。该制度虽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但却是以无视公司人格的方法,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因此,它实际上是《公司法》的一项补充性制度。本文在对公司法理论及公司法立法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需要得到相当谨慎的适用。本文拟就我国公司法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表现为无视公司的独立人格,揭开公司的面纱,让公司背后者——股东站出来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而实质上该制度的适用结果不外乎是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排除,或言之为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确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未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其适用的相关问题,该制度于实践中将有被滥用之危险。为此本文拟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适用时所涉及的程序和禁止滥用方面进行分析,以规范该制度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刘嫣 《法制与社会》2010,(32):45-46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得股东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时得到规制和追究,是对公司人格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和必要补充。然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自身特性,我国特有的国情,加之我国对该制度仅做原则性规定的现实,使得司法部门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时,不可避免的遭遇困难和窘境。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正确和恰当的适用该制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及实现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公司制的核心,它对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经济领域中,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从事不法行为,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现象也随之产生且越演越烈,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此,在法律上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既实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特定情形下否认公司人格,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以规制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象.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是对公司人格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本文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理论依据、法律特征、意义、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完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首次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加以规定,并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针对一人公司的弊端,公司法设立了多种风险防范措施,使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得以适用。本文在简要论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一人公司的基础上,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进行研究,以促进一人公司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9.
王鹏 《法制与社会》2012,(4):46-47,49
一人公司的存在和发展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我国通过借鉴国外一人公司的监管方法,用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最主要也是最有力的监管手段.但一人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会损害到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从一人公司股东的角度,来阐述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实践中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高珂 《法制与社会》2011,(13):27-28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以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份有限责任的合法存在为前提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平衡,它的产生完善了现代公司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产生的背景入手,介绍了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价值,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适用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11.
杨汝轩 《河北法学》2012,30(11):67-73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具有法定唯一性,体现了非常强的法律干预特征,实践中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不便,同时产生了多方面的负面效果.考察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公司代表人制度可以发现,公司自治是各国代表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辅以必要的法律干预.我国的公司代表人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应在公司代表人的产生、代表人模式等方面增强公司自治,另外严格代表人的责任,明确特别关系中的公司代表人,从多方面全面改革法定代表人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独立人格的内在依据与制度需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司独立人格理论是公司制度存在与运行的基础,对于公司制度的立法选择与司法适用都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通过公司独立人格的历史依据的考察,明确公司独立人格产生的实践性基础,并从多元视角剖析公司的本质属性,明确公司独立人格的理论逻辑。并可以基于此为独立公司人格的实现作关键的保障性制度设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内外部法律责任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4.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英美法系在判例中最先确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2006年的公司法典中被明确确立。作为一种前瞻性的理论忧虑,我们在实践中应当慎重适用、准确适用这一制度,并要认真考虑这一制度适用中面临的一些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雷兴虎  刘斌 《政法学刊》2010,27(4):5-10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6.
陈静 《政法学刊》2005,22(1):93-95
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开始全面铺开《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推行在理论和我国现实中,在可行性和可能性的严密分析之下,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  相似文献   

17.
法律史上人格制度的演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胡玉鸿 《法律科学》2008,26(4):40-50
不同的时代有关于人格的不同的立法政策,在法制史上,人格制度经历了身份化、理性化以及普遍化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人格的身份化时期,法律以等级制“身份”为依据,将一部分人宣布为法律上的“非人”;在人格的理性化时期,强调人格的理性内核,同样将妇女、奴仆等排除在人格的拥有者之外。只有在人格的普遍化时期,法律上才承认每个人都是拥有平等人格的法律主体,由此在人格制度上完成了法律由野蛮、专横到文明、人道的演化。  相似文献   

18.
姜明  张敏纯 《时代法学》2010,8(4):72-79
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因拥有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通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由印度博帕尔案可以看出。在跨国公司子公司从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形下,依照有限责任制度则可能给无过错的环境侵权债权人带来极大的不公正,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困境尤其凸显。因此,在跨国公司环境责任的追究机制中,合理采纳法人人格否认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此外,美国在某些环境侵权的特定情形中将母公司纳入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追究跨国公司“整体”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9.
温世扬 《现代法学》2012,34(4):52-59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构建是当前立法面临的问题。人格权是私权、专属权及非财产权。人格权以人格法益为客体,人格法益可分为安全、自由、尊严及人格标识四类。各项人格权可按此标准分门别类,从而形成科学的人格权体系。此外,基于概念和法律体系的通盘考量,"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应为我国人格权立法所排除。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行为时有发生,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公司的合法形式和有限责任的特性逃避承担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从而维护了公司制度的健康发展。本文探讨了公司人格否认的涵义、构成要件及对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的规制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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