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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论中国股东权制度的立法完善——以公司契约理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契约理论的契约自由精神在我国新《公司法》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公司法》提高了授权性规范在条文中的比例,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股东及其他公司参与者的自由空间。然而,从公司契约理论的视角来看,我国股东权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此,建议《公司法》修订中应使用规范用语、正确区分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进一步减少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完善股权转让权制度以及表决权制度。未来的股东权制度有待于建立《公司法》的动态适应机制,以保持《公司法》的高度适应性。  相似文献   

2.
股东查阅权是股东行使股东权的重要保障,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股东查阅权制度,但仍存在不足。本文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从查阅权的行使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等方面进行剖析,对增强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可操作性提供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3.
股东查阅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股东查阅权制度,但还是十分粗陋。国外股东查阅权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还在继续。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立法,剖析查阅权的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及查阅权的限制等,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余璟 《法制与社会》2011,(17):44-45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现代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仍有缺失。本文从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与意义出发,主要探讨了股东代表诉讼的中的诉讼费用补偿与担保制度,并结合理论与国内外立法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股东查账权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群峰 《法学杂志》2007,28(6):151-153
股东查账权是股东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对保护股东权利、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股东查账权法律制度所承担的核心功能或者说调整的利益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对股东查账权与公司经营权的冲突的协调.本文在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分析的基础上,就股东查账权与公司财务审计权的界限及股东查账权的司法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毕晓宇  袁泓 《法制与社会》2010,(18):118-118
股东查阅权是公司股东一项基本的权利,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研究的重点。本文分别阐述了美国和中国公司法律制度上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并在横向上进行对比。通过比较分析,找出我国目前公司法上对股东查阅权规定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潘超 《法制与社会》2012,(10):85-8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制度是公司法修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立法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股东查阅权制度仍存在一些疏失,使查阅权制度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有鉴于此,立法者应当综合考量我国国情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以及国外的先进立法制度,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范围进行适当扩大,对查阅权的管辖法院和责任体系予以明确,并且引入调查令的非诉讼救济方式,更好地保障股东查阅权。  相似文献   

8.
上市公司收购中股东权的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权的保护是公司制度存在的制度基础,作为公司法特别法或并行 法的证券法,也是股东权保护的重要法律渊源。必须坚持上市公司收购中股东权保 护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我国《证券法》中上市公司收购股东权保护问题上尚有诸 多不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制定与“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相对应的条例,并不断予 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增强了股东知情权保障与救济的可操作性。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就股东知情权中的股东查阅权而言,行使查阅权须受三个方面的限制:不应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应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不应损害公共利益。考虑到我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因素,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完善应以引入英国的检查人制度为主,即建立公司检查人制度。既对大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又对中小股东的查阅权予以保障,以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具体制度,以限制与保障股东查阅权。  相似文献   

10.
为使我国2005年《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所确立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得到正确理解与适用,有必要对其作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学理解释。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中,以下问题需要作深入的理论评判: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其他股东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诉讼费用担保制度、对原告股东诉讼权利的限制、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后果、股东代表诉讼的案件性质与诉讼费用的缴纳、诉讼费用补偿制度。通过比较研究与学理解释,为上述问题提供了具体可行的解释与法律适用方案。  相似文献   

11.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中小股东权益得以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等问题的规定显得简略,有必要从学理上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对司法鉴定制度做了如下修改:纠正了"鉴定结论"不准确的提法,还原了司法鉴定之本质;删除了"人身伤害的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的规定,理顺了司法鉴定体制;明确了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范围,确立了鉴定意见的传闻排除规则;增强了鉴定人参与诉讼的权利保护;增设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使鉴定意见的质证程序有望实质化。这些修改是司法鉴定程序立法的重大进步,然而鉴定人权利保障体系尚有待健全。  相似文献   

13.
作为科学、技术或其他专门知识的“载体”,专家在诉讼中的职能越来越广泛.由于诉讼模式的差异,专家在诉讼解决专门性问题时具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专家被视为当事人的证据方法;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专家充当法官的辅助人.在两大法系相互借鉴和融合中,专家兼具当事人证据方法和法官辅助人的角色.我国鉴定制度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鉴定人在诉讼中扮演着“专门性问题法官”的角色.我国应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做法,将鉴定人定位为法官的辅助人兼当事人的证据方法,从厘清鉴定启动权、鉴定实施权、鉴定意见审查权的性质及相互关系入手,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在相关部门之间的配置体现为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形式"管理权、其他部门在各自范围内行使"实质"管理权的"两层皮"局面。在探讨司法鉴定管理权部门间配置的过程、方式和结局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的配置新模式:参照反垄断权的设置模式,整合司法鉴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职权,设立直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位于各管理部门之上的司法鉴定委员会,统一宏观行使司法鉴定管理权、协调各管理部门关系、起草司法鉴定法、制定各类司法鉴定标准、完善司法鉴定制度,进而实现司法鉴定管理权由"分权"到"集权",实现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之目标。  相似文献   

15.
居住权问题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华亮 《河北法学》2007,25(7):84-88
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术界对于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但是,经过详细检讨后发现,赞成者的观点在方法论和具体观点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反对者亦未能有效论证己方观点.此时应当依据论证负担分配规则得出不支持承担论证负担一方的结论,即我国物权法不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当与否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反思和重构现行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意义重大。以邱兴华案件实例为例分析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主体的立法规定,并评析学者对鉴定启动主体的不同学说,认为在现阶段鉴定启动的主体还是应以侦控机关为主,法院享有有限的启动权,当事人不赋予独立的鉴定启动决定权,但享有启动鉴定的申请权。  相似文献   

17.
鉴定质量是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的生命线。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事关鉴定制度和诉讼程序两个方面,要提升、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双管齐下,多措并举。首先,要从鉴定机构的设置和鉴定人的准入上把好潜在鉴定主体的关。其次,要在鉴定的启动和鉴定人的选任上,充分尊重并尽力协调诉讼各方的意愿特别是当事人的意愿,把好现实鉴定主体的关。最后,应当理性看待鉴定意见的证据地位,打破其“科学证据”的光环,回归“意见证据”的原本地位,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各方的质证权,特别是针对鉴定意见的专家辅助质证权,确保定案的鉴定意见质量不出问题,有效防止由其导致的冤错案件。  相似文献   

18.
司法鉴定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在诉讼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因相关职权履行不到位衍生了鉴定失序的现象,尤其是目前“诉讼掮客”引发的“鉴定黄牛”,更加剧了司法鉴定的乱象。由于理论对鉴定失序的原因研究不充分,司法实践对此现象分析的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方向。基于此,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更需要在强化司法行政有效管理和保障鉴定能力提高的基础上,更需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积极地扮演“第二守门员”的角色,履行鉴定启动决定权和鉴定使用选择权的控制职能,借助于鉴定人出庭作证来控制重复鉴定,同时还应通过保障当事人的鉴定权利使司法机关采纳鉴定意见获得可接受性,进而降低当事人重复鉴定的欲望,使司法实践中鉴定失序在正途中被不断纠正。  相似文献   

19.
刑事鉴定意见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刑事鉴定意见的庭前开示程序对于保障辩护权、诉讼效率以及监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披露内容有限、未规定法院对庭前开示的组织权、救济措施缺失等问题,刑事鉴定意见往往缺乏有效的质证。只有明确鉴定意见开示的启动、扩大鉴定意见开示的内容、规范鉴定意见开示的方式等,才能完善刑事鉴定意见的庭前开示程序。  相似文献   

20.
新刑诉法对鉴定制度有诸多改进,如: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初步建立起中国式"专家证人"制度、打通了法庭寻求专门知识的人帮助的通道等,但如鉴定启动权的配置、鉴定机构设置等问题却仍未解决。刑诉法调整的乏力,再次证明只有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才能实质性解决我国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必要性上看,统一立法既是完善鉴定制度的需要,又是保障法制统一和理顺鉴定管理机制的需要;从可行性上看,当前具备时代背景、民意基础和客观条件。在统一立法时,要处理好适度超前与立足实际、精密立法与开门纳谏、统一立法与既有立法的关系,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基础,找准着力点推进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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