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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鹰远 《江淮法治》2011,(3):49-49
广东省深圳市将委托市律师协会调研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通过立法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其中对社会公众人物和儿童的信息保护还将有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律师》2005,(9):70-70
近年来,天津律师队伍逐步壮大,天津律师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舞台,从行业协会到各个律师都希望通过自己积极的努力,更大的发挥律师的潜能,更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在法制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王丽萍律师在天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由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法学家参与立法项目”的建议,市人大法工委对王丽萍律师的建议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座谈会,倾听律师呼声,就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进行研究,对传统立法模式的制度进行了创新,7月26日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发函津人法工〔2005〕12号《关于委托市律师协会组织起草本市…  相似文献   

3.
5月6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家政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委托起草签约仪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举行。至此,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于“委托立法”这一尝试,已经走过了整整9个年头。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全国各地设区的市立法数量与日俱增,相对独立于地方人大、政府机关之外的第三方接受委托参与地方立法起草工作卓有成效,然而伴随着地方立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因第三方参与机制的欠缺所产生的诸多问题也逐渐凸显。为充分发挥第三方在立法起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各方有序参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委托机关需要规范第三方的参与路径和选择评估机制,探索第三方联合起草机制,并完善对第三方的监督指导、权责保障以及验收评估机制,以此促进参与立法起草的第三方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约能力,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严格按照委托起草要求和程序参与地方立法起草工作,并由此增强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5.
《天津律师》2007,(1):1-1
2006年12月2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签字仪式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这是本市政府主管部门首次正式吸收律师团体力量参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立法草案起草工作,也是我市立法民主化、公开化、  相似文献   

6.
论地方立法起草方式改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肖子策 《法学》2005,(1):42-46
地方立法起草方式的改革是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当务之重。本文从地方立法起草方式的现状入手,阐述了单一起草方式的由来和地方立法起草制度建设的滞后,进而从法理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政府主管部门起草法规案的单一起草方式进行了批判,最后,提出了以合作起草为原则、实现地方立法起草方式多样化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7.
张琼 《法商研究》2023,(1):63-76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成为制约立法质量提升的一大隐患。地方立法能力具有地方性、法律性和社会性3重属性。以立法过程为逻辑指引,地方立法能力可以分为地方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地方特色反馈能力、地方立法计划执行能力、地方立法审查能力和地方立法信息公开能力。以地方立法实践对标5项立法能力发现,省级立法机关须提升对设区的市立法审查和指导能力;设区的市的薄弱的立法信息公开能力限制了其对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和立法计划执行能力的判断,且文本同质化较高表明地方特色反馈能力较弱。推进地方立法能力现代化须遵循渐进、分解式原则,加强省级立法机关的审查能力,重点培养设区的市的立法信息公开能力、规范立法计划的执行以及加强立法吸收习惯以强化地方特色。  相似文献   

8.
为确保地方立法评估的权威性与正当性,实现地方立法评估的统一化与制度化运行,地方立法评估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地方立法评估法》应当对地方立法评估的宗旨与原则、主体、对象与内容、标准与程序等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制度性基本要素进行科学、理性设置,以服务于地方立法评估制度法治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相似文献   

9.
杨蓉 《法制与社会》2013,(9):151-152
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21,(3):47-54
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挥着风险"探测器"和"阻却器"的作用,对此学界研究不多,实践做法不一。为防范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解决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范围界定、主体确定、内容选择及程序设计等方面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可从"选择式稳评"立法范式推广、起草单位委托第三方稳评制度建立、稳评内容和指标设定、"双评并用"衔接机制完善等角度开展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地方立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体现地方特色、更加提高立法效益,是衡量地方立法科学化的标准。我国地方立法在科学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地方立法理念存在偏差;地方立法"抄袭"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倾向明显;地方立法技术滞后。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地方立法效益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有效地推进我国地方立法的科学化,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地方立法理念,科学编制地方立法规划与计划,建立地方立法助理制度,提高地方立法技术,建立科学的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等。  相似文献   

12.
目前不仅不应该取消省会市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主体资格,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这两类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以加快地方立法的步伐,改变地方立法滞后的现象;将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定性为“创制权”,将地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归结为“补充权”,并进而划定各自的“专有立法权限”,这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行不通;在我国地方立法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立法名称的规范化应该是最有希望可以首先获得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论地方人大的共同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区域合作提供充分的法律资源,必须加强立法协同。其中,对属于地方权限范围、通过其他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宪法和法律未禁止的事务,经法律上的允许,有关地方人大可以通过协商,共同起草建议稿,分别审议、通过,以各自的文号共同发布地方性法规,即开展地方共同立法。我国宪法体现了有关区域合作的精神、原则,有关法律上存在“协商条款”,但我国目前尚无地方人大共同发布地方性法规的直接法律依据。有需求的地方人大共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从长远、普遍性需求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修改我国《立法法》,作出相关明确规定。地方共同法规在内容上按所达成的共识而定。它除了与一般地方性法规相同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包括实施主体条款、利益平衡条款、开放性条款、效力条款和纠纷解决条款等特殊条款。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地方立法数量的不断增多,地方立法中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是当前地方立法工作中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本文对地方立法质量表现的问题和提高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及其实现之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琼雯 《行政与法》2008,(6):115-117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的主要标志。“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就是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能充分体现地方的个性、差异性和特殊性,从而反映地方需求,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当前,地方立法存在着无特色或特色不够鲜明等诸多问题,而要实现地方立法,反映地方特色,必须更新立法理念,将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性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曰与厦门大学、华价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5所高校合作,成立福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在局校成立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将对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立法基地将受委托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及立法项目进行研究论证,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后评估,开展地方立法项目调研和理论研究等。  相似文献   

17.
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倾向是多年来困扰立法工作者的一个重要和突出的问题。本文根据地方立法的实际,揭示了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几种表现形式,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强调必须更好地坚持立法中的群众路线,拓宽法规草案的起草渠道,将立法决策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选准立法的项目,改革法规审议制度,提高审议质量  相似文献   

18.
汪自成 《河北法学》2006,24(10):139-143
地方立法在我国法治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存在着权限冲突,表现为地方与中央立法机关之间、地方权力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导致了地方立法存在僭越中央专属立法权、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模糊、地方立法主体之间立法权限不明、地方权力机关立法主导丧失等问题.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应最终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宁波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近年来为了促进地方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宁波市不断推进地方卫生立法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本文通过对宁波地方卫生立法的类型进行分析,归纳了宁波市地方卫生立法的特点,宁波市地方卫生立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体现了前瞻性和创新性,体现了区域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相似文献   

20.
在地方立法由起草主导模式向审查主导模式渐进的过程中,有必要将立法中的法律审查工作环节与前期起草工作环节和后续审议决策环节适当分离,保持审查主体、审查过程、审查阶段、审查结论的相对独立性,以期实现对立法草案进行包含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规范性五个方面的全面法律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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