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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及作出的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已达到322部(截至1998年4月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达709件(截至1998年3月底),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为4500余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达4400多件,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达26000件(截至1997年底)大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为规范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国家和公民的行为。使之做到有法可依起了不可估蛋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出多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一、立法冲突破坏了法制的统一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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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明显地加快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等部门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有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在名称上都被冠以“暂行”、“试行”等等字样,仅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来说,就有9部法律的名称中有“暂行”、“试行”字样.笔者认为,应当取消这类字眼,今后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最好也不再使用这些词汇.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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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60多件财政法律和法律性文件,国务院(包括前政务院)制定了300多件财政法规,财政部(包括财政部为主与其他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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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410多部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5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各地政府制定的规章达1.5万件。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和实施,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而政府部门也为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努力。但是,不容回避的1个问题是:当前,依法行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执法状况令人不容乐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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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烈的掌声中,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胜利落下了帷幕,同时。也标志着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任务的基本完成。盘点一年的工作,一组有说服力的数字跃然纸上,2006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批准三个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7部。喜人的成绩,折射出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方针指引下的河北省立法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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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律赋予了省会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的地方立法权限。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会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鉴于省会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这种特殊地位,以及它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性质,这些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除应遵循基本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外,实践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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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权的存在和运用必须有明确的宪法、法律依据,此乃法治之基本要求。而根据我国《宪法》之规定,除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享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权外,仅授予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其他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包括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制定权等,则是分别通过《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相关授权决定的方式所获得的,并最终为《立法法》所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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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连袂通过了《刑法》等7部重要法律,这是改革开放后结出的第一批法律硕果,标志着被“文革”彻底摧毁的国家法制重新启动了建设步伐。1982年,随着新《宪法》的诞生,共和国正式确立了立法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后,地方立法权又有所扩大),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从此,立法权成为上述各级人大最经常运用的首要职权,一个崭新的“立法时代”开始了。正视“数量”奇迹,反思质量危机据统计:自1979年恢复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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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及其被授权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制定国防法律、国防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它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国防基本法律和国防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法规,还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单独或与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规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颁布了如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一系列的国防法律和国舫行政法规。为适应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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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实现法治是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经过中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到目前,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国务院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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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重大抉择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中国法律获得了长足进展。以立法为例,从1979年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250多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3000多件,仅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目前已审议7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已出台67件,平均每年多达22件,本届各级地方人大已经制定1500多件地方性法规,相当于前13年的总和,而且其中大部分为经济性法规。根据《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八届人大任期内要审议的法律草案总计共152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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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各级人大之间不存在行政化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宪法所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中,针对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只有一项,即“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地方人大组织法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也只有一项,即“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