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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误认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间接损害着整个诉讼制度的正当性,甚至成为影响我国当下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的研究便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要建构有效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应当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保障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理性思维进路的有序进行;二是有效导控裁判者非理性因素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三是完善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外在程序配置。  相似文献   

2.
在间接证据案件中,事实认定是审判人员以经验法则为指导,运用间接证据推论案件待证事实的主观认知活动,以被告人与犯罪人的同一性认定为核心。这一活动包含两个阶段:一是由间接证据认定间接事实;二是由间接事实推论案件待证事实。在前一阶段中,审判人员应当全面把握间接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的逻辑关系,准确区分“不可动摇”的事实、积极的间接事实、中立的间接事实、消极的间接事实,并尽可能以时间、场所、样态的方式做出具体认定。在后一阶段中,审判人员需要对间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做出准确评价,并对根据间接事实进行经验推理的过程作出解释和说明。考虑到推论过程的开放性和解释结论的多元性,审判人员应当掌握并使用归谬方法排除不合理的竞合假设,确保事实认定结论是对全部间接证据的最佳解释推论。  相似文献   

3.
预决事实 ,即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所确定下来的事实 ,如果与某一当前的诉讼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关联 ,则当然为有效证据 ,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一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第四款中得以明确。一般认为 ,对于预决的事实当事人之所以无需举证 ,其原因有二 :一是为了避免对已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再次进行证明 ;二是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从当事人举证的角度 ,规定主张预决事实的…  相似文献   

4.
认定事实是法院适用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民事诉讼中有争议的事实既包括实体法上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上事实。学界对疏明,即当事人对于程序法上事实的证明,这一研究课题的忽视导致司法界对于两者在对象和标准等问题上把握的失范。本文从疏明的概念出发,界定其与(实体法上事实)证明的区别,阐述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功能和程序价值,并就疏明对象、疏明责任分配、疏明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钱颖萍 《河北法学》2012,(5):162-169
证据调查即证据的审查核实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从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立法来看,证据调查都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其不仅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同时也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证据调查程序在实现其对于事实探知的价值同时也平衡考虑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而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核"注重的是如何审查判断证据的技术性规范,而忽略了法官具体审查证据的程序性规范;注重的是法官对于证据的认定,而忽略对于证据的审查核实;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因此,我国对于"证据审核"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应对之通过有效的程序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应保障当事人在程序中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6.
证据调查即证据的审查核实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从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立法来看,证据调查都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其不仅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同时也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证据调查程序在实现其对于事实探知的价值同时也平衡考虑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而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核”注重的是如何审查判断证据的技术性规范,而忽略了法官具体审查证据的程序性规范;注重的是法官对于证据的认定,而忽略对于证据的审查核实;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因此,我国对于“证据审核”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应对之通过有效的程序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应保障当事人在程序中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7.
贾永刚 《四川审判》2002,(5):15-15,29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的精神。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在《证据规定》的起草说明中对35条作了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8.
耿宝建 《河北法学》2008,26(1):136-142
理论界和实务界通常认为司法裁判的过程是"先查清事实、后适用法律。"对此论断进行反思,指出两者的统一性,并从多个层面、正反两方面论证了法律与事实的不可分离性。从法理的视角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进行分析,并开创性地提出案件事实具体应当划分为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案件的法律事实,与之相对应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实际分为证据事实认定阶段和法律事实认定阶段,此两阶段分别受程序法、证据法和实体法所规范。  相似文献   

9.
郭悦 《法制与社会》2013,(21):123-124,127
法院审判的核心问题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法律规范的适用应以案件事实为裁判基础,以法律规范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为小前提的三段论逻辑推理过程,法院的判决结果就是这个推理过程的结论。所以,案件事实的认定是法院判决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所谓案件事实,又称"证据事实",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证据所表明或建构起来的客观事实。①认定案件事实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真实的案件事实不会自动地摆在裁判者的面前,它是以案件当事人的陈述方式展现出来的,不同利益的案件当事人的案件事实陈述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本文首先通过典型案例提出案件事实的不同陈述问题,然后分析案件事实陈述的特点,最后提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法律事实的形成过程是司法过程的弱点所在。法律事实的形成过程包括两个阶段:一是由生活事实通过证据和证明规则的过滤,形成案件事实;二是案件事实经过实体法规范的裁剪、组合後形成法律事实,其中有实体法规范的作用。法律事实的形成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判断因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法律事实形成过程的客观化包括两个方面,即心证公开和判决理由公开。  相似文献   

11.
近年,海事、海商等涉海案件的数量逐年增长。海事诉讼案件中的待证事实多涉及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科学实证予以鉴别和判断。上海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同时根据国际法原则以及国际惯例,设立专门的海事司法鉴定机构已成为海事司法的必然要求。构建与完善海事司法鉴定机构对规范海事司法鉴定市场、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社会法治建设、促进海事诉讼的审理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刘晓 《证据科学》2016,(5):567-575
《商标法》和《专利解释二》规定的证明妨碍规则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模糊不清且没有统一。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可知,要求权利人尽力举证或初步举证,应解释为是为了判断侵权人掌握的证据是否对证明待证事实具有不可替代性。参考或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应解释为推定权利人主张的证据内容成立,同时结合权利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定赔偿数额。与《民诉解释》第112条保持一致,可以获得最优的解释结果。  相似文献   

13.
李树民 《证据科学》2020,(2):172-178
我国劳动争议的证明责任规范呈现碎片化、粗糙化倾向,实务中存在对劳动争议证明责任二元结构理解的混沌状态。司法实践呼唤劳动争议证明责任规范走向体系化、精细化,客观公正目标的实现需要主观证明责任的理性回归。文书提出命令和证明妨碍制度提供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观证明责任的契机;立法规范应当立足待证事实,完善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客观证明责任理论体系。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待遇、管理行为和公司单方控制证据的特别事实要件,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客观证明责任,其余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应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一般立场。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台湾地区刑事法中的推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褚福民 《证据科学》2009,17(4):473-483
鉴于中国台湾地区刑事实体法师承大陆法系而刑事诉讼制度转投英美法系的现状,其推定制度有其独特性,作为分析的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从推定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推定的限制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台湾地区相关的法制和法学发展,并提出对于中国大陆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借鉴与启示作用: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亟待完善.事实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的关系需要厘清,推定的设置和使用都应当有所规制。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构造,行政诉讼除了具有保障人权的基本价值外,还不得不重视权力分立的价值,即在行政诉讼注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审查的同时,也要防止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度侵入,从而妨碍行政权的独立行使,这就是司法审查强度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重视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并进行不同强度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6.
论证据意义上的事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俊民 《证据科学》2010,18(6):662-670
研究证据意义上的事实,有助于准确把握事实与事物,案件事实与证据事实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准确理解与把握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定首次明文确立的证据裁判原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事实与事物既有同一性又存在明显差别。事物是事实的载体,事实是事物现象的表述;事物会发生变化,事实却不会变化,事物的变化导致产生新的事实;事物的反面是无,事实的反面是假。案件事实不同于证据事实,案件事实不是适用法律的依据,证据意义上的事实才是适用法律的根据;案件事实的存在形式不受限制,无法被消灭,却有赖于证据证明,证据意义上的事实不仅存在形式和表现方式要受限制,而且还可能被消灭;证据意义上的事实除了具有客观性特征外,还具主观性特征。证人证言中的事实与意见的界定,以及确定证人证言意见性陈述"合乎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的方法,证人根据专业知识就专业问题作出的评论与判断意见性陈述应具有证据事实属性。  相似文献   

17.
前沿性的犯罪构成理论在宏观上应关注这样一个事实 :在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中 ,由极其复杂的权力机制决定了犯罪的成立与否 ,所以不能仅基于国家权力来讨论犯罪构成。实际上 ,正是在国家权力和非国家的行为评价机制间不易察觉、难以描绘的冲突与调和、抗争与妥协的运动过程中 ,沉寂的事实要素最终得以生成为被法律框定、具有形式意义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 ,从而填充着犯罪构成框架结构中的空域。  相似文献   

18.
作为大多数法学理论著述的一种范式 ,非概念性法学涵盖了十分丰富的内容 ,其目标 ,就是要陈述那些经得住反驳的、有知识旨趣的问题 ,以及法律及其后果的社会作用问题。所以 ,非概念性法学理论都是可证伪的。法学对话 (Legaldialogue)则为检测非概念性法学理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途径。因而所有的主张 (无论是明确的主张还是隐含的主张 )都是法学对话参与者试图表达其不同观点的手段 ,而他们所要表达的这些截然不同的观点 ,莫过于以下三大类 ,即 :事实、价值与行为  相似文献   

19.
是否应对第三者课以民事责任成为这次婚姻法修改论争的焦点。笔者认为 ,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缺乏理论支撑 ,又缺乏现实基础。目前理论上所提出的配偶权 ,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同居义务、贞操义务均无法诠释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从现实上来看 ,第三者问题广泛而且复杂 ,第三者概念模糊难以界定 ,其程序也具有不可操作性。因此 ,第三者问题由道德调整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贾学胜 《现代法学》2011,33(5):77-84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为了确保、利用或处分本罪行为所获不法利益而针对同一法益(即本罪法益)实施的,尽管形式上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因未超过原法益侵犯范围和程度而不可罚的行为。法益侵犯说基础上的构成要件解决理论是事后不可罚行为的理论根据。事后不可罚行为是与法条竞合并列的一种本来一罪的类型。只有在正确把握上述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实践中才能正确认定和处理事后不可罚行为及其司法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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