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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9 毫秒
1.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现代婚姻家庭法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该制度的建构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中、法两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应在改进现行立法结构、设立夫妻财产契约登记公示制度、补充夫妻财产契约变更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财产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占有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并禁止其流转的各种方法或手段的总称。规定财产性强制措施有利于保护合法民事权益,满足刑事诉讼对证据的需求,亦有预防犯罪之功能。对财产性强制措施立法不仅有程序法上的依据,亦有实体法的支持。司法实践中,应根据涉案财物的属性不同使用不同的财产性强制措施,涉案财物为不动产的,用查封;涉案财物为动产的,用扣押;如果涉案财物为存款、汇款、证券、股权、基金份额等特殊动产的,用冻结。由法院对财产强制性措施进行事前审查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应采用事后审查方式。我国基本构建了以《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为主体,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补充的侦查监督程序和国家赔偿程序并存的财产性强制措施司法救济体系。在立法上,未来应构建与人身性强制措施并行的财产性强制措施,二者共同组成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相似文献   

3.
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 ,是对契约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基于诚实信用与公平正义原则 ,契约法不仅保护当事人的预期利益 ,还要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 ,由此 ,债务人对债权人及其相关的第三人都负有照顾、保护的义务 ,怠于履行此义务 ,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应吸收此制度 ,以完善债法体系。  相似文献   

4.
涉他契约的本质特征在于为契约之外的第三人创设了契约权利 ,可称之为“涉他性”。尽管严格而言 ,由第三人为交付之契约不具有典型的“涉他性” ,但与向第三人为给付之契约亦具有密切的联系。美国法中的受益第三人合同理论对大陆法系涉他契约理论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尤其对于第三人向债务人的请求权之确定以及第三人对债权人之权利的分析在方法论上亦具有启发性。  相似文献   

5.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保护方法,采用了统一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无法分清固有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界限。嗣后的民法单行法立法继续沿着这种立法模式发展,混淆了我国民事权利保护的不同方法,造成体系的混乱和司法实践的无序。《民法典》对民事权利保护方法进行了成功改造:首先在总则编只规定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规定侵权请求权且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其次在物权编和人格权编分别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和身份权请求权等固有请求权;最后在侵权责任编规定了侵权请求权。这样,就实现了固有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不同功能配置,使固有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固有权利,负担对权利受到侵害的恢复性救济;侵权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生权利,负担对权利损害的填补性救济。二者相互补充和衔接,完成了这一民事立法的重大改革,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权利保护方法体系,能够全面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目前立法中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侵权行为是债因之一,侵权法应为债法的组成部分。历史上债非因契约而生,而是私犯的必然结果。债的本质是责任,责任的内容是债,二者没有根本性区别。侵权责任形式主要为损害赔偿。将侵权法脱离债法并设立单独的民事责任法之主张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7.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兼具行政性和契约性,体现了公法和私法的相互融合。契约理论对于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主体、内容、目的、请求权基础等规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尊重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守信精神、契约救济精神在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中的价值。我国立法和司法在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规制中,应当注意契约理论对政府行政优益权的控制意义,在合同形式选择、平等自由观念、违约责任承担等方式回归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契约本质。  相似文献   

8.
应当看到,在民法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几乎涵盖了财产与人身损害的所有情形,并成为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权利保护与义务负担是其厘清责任所必需的核心价值要素,然而,这一切又是通过诉讼权利予之实现的,由此可见,一部法律的致臻完善不仅要赋予当事人应有的实体权利,同时亦应设定必要的诉讼管道,即"无救济则无权利"。显然,我国侵权责任法较之发达国家立法例而言在对权利保护和责任负担以及救济方式上显有欠缺。故此,导致在规范的科学性、权利的充分性与责任的完整性等方面的争议不断。  相似文献   

9.
谷长江  尹秀峰 《工会论坛》2007,13(6):115-116
要约与承诺是达成有效契约不可或缺的要件,而承诺的表达方式尤其是以沉默形式表示的承诺,关系契约能否成立,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尽相同。本文比较分析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各国适用沉默为有效承诺的规定,进而对比我国现行法律,并提出修改我国现行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存在大量表决权拘束契约这类股东协议,但我国《公司法》对此却未作任何规定。关于此种契约的效力、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及该契约之履行所生之纠纷,均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文章在考察外国立法例及判例的基础上,对表决权拘束契约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建立表决权拘束契约制度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11.
"买卖型担保"的法律性质,系规则适用与权利实现之基础。买卖合同及原合同实现,并无责任财产增加及优先受偿权,不应认定为担保契约。代物清偿因其要物性传统而与"买卖型担保"性质相悖,要物性之改造亦无必要。处分行为说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与之后的"买卖合同"性质认定并不一致,其法律关系亦未较契约说更优。此种情形下,买卖合同本身应为当事人意欲之目标。当事人得依自治原则,就包含买卖合同在内的债法制度悉心安排,达致与担保契约相同的功效。"当事人利益平衡"之理由,忽视了债法领域中约定应优于法定的基本规则,债权人亦不因此而享有选择权。"履行买卖合同"约定应类似于违约金等约定条款,较法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优先适用。原合同既为买卖合同原因与条件,二契约之结合,构成单向合同联立。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其民事责任与民法中的有关规定基本相同,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政府采购当事人和其他民事责任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也包括非财产性责任。民事责任的缺陷主要是财产责任承担不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基本对策是建立民事责任基金制度,完善民事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3.
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传统相邻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其实现了公法、私法与自律法之融合保护;从请求权基础来看,其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救济;其不仅调整相邻关系主体间的财产利益,还保护人格利益。从世界的立法潮流来看,独立于传统相邻关系制度进行单独立法是许多国家立法机关的选择。赋予区分相邻关系独立地位,可以对相邻关系人提供充分保护,维护民法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4.
唐宋时期,在统治者更多干预下,契约担保制度获得长足发展,无论是财产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都在前代的基础上取得较大进步。不动产契约担保制度典当、抵当、倚当的类型化分野更为明确,不动产契约担保的客体、主体、程序、回赎期限等有了更为完备的立法表达和更为精细的制度规制。动产契约担保方面,立法层面禁止了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以人为质的担保方式,商品经济下钱物流转的提速和宋代“市司”的衰落,使得关于变卖质物的立法并未实际运行。保人的担保具有利他性、单务性,宋代进一步明确了特定情形下必须由多个保人共担责任;同时敦促营利性牙人诚信积极地从事居间活动,提高交易安全,客观上降低了保人的担责风险。  相似文献   

15.
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传统相邻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其实现了公法、私法与自律法之融合保护;从请求权基础来看,其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救济;其不仅调整相邻关系主体间的财产利益,还保护人格利益.从世界的立法潮流来看,独立于传统相邻关系制度进行单独立法是许多国家立法机关的选择.赋予区分相邻关系独立地位,可以对相邻关系人提供充分保护,维护民法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6.
潜在债权是在债这一法律关系成立后尚不确定的债权,它包括产品售后服务请求权、产品召回请求权、产品瑕疵担保请求权以及企业环境污染损害求偿权等权利.在企业主体资格终止后,大量的潜在债权难以实现.我国应当建立潜在债权债权保护制度保护潜在债权,当前尤其应当在房屋、汽车、家电、药品四个领域率先建立产品责任强制险制度以保护潜在债权.  相似文献   

17.
关于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责任中的民事责任竞合问题,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之一,其中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实践中一般追究医疗单位的侵权责任。但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客观条件的变化,这种做法将暴露出缺陷和不足。我国应在立法上承认请求权竞合的存在,允许受害人选择行使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一种请求权  相似文献   

18.
专家责任是指专家在执业过程中给委托人(相对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责任的性质上来看,专家责任一般可以划分为专家的契约责任和专家的侵权责任两类。在肯定相对人依契约关系向债务不履行的专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同时,将专家责任的一般性条款规定于侵权责任法,具体类型则由特别法规定,在侵权法体系下全面地保护受侵害人。  相似文献   

19.
论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性质,英、美、德、法等国的成文法或判例法大体上可分为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之债、兼跨"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之债和"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债、属于"其他依法律之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之债四种.就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性质,学说大体上可分为债务不履行说、侵权行为说、违反"契约性的婚约"构成债务不履行而违反"事实性的婚约"构成不法行为说、财产损害赔偿基于契约不履行而非财产上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行为说、特种责任说五类.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之债当属侵权行为之债.  相似文献   

20.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应该有其明确的责任基础,从理论上阐述清楚这种义务的来源对于从立法上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和对应权利人的救济方式来说有着重要的基础性理论意义。严格地从契约的定义上看,契约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平衡的,但是现实中由于存在交易标的特殊性、交易主体局限性等等客观原因,完全平衡的契约在实践当中难以实现,这种不完全契约是产生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源,仅凭契约纸面上的静态规定,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现权力义务的基本对等,法律需要针对契约的不完全性设计一种动态平衡机制,企业社会责任正是这个方向上的一个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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