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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宋硕 《法庭内外》2013,(3):33-34
每到年关,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为完成内部业绩考核,纷纷加大自身产品的销售力度。在众多金融产品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销售的保险产品由于兼具人身保障及分红收益功能,因此受到众多人士的追捧,被习惯性的称为银保产品,但由于对产品约定存有误区,不时引发诉讼纠纷。产品收益已明确变更回报引纠纷2008年3月,王女士在北京某银行投保了某保险公司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计交纳保费24万元,被保险人为王女士本人。保险期限为3年,保险单载明年回报率为5.87%。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向王女士支付本息共计26万余元。此后,王女士曾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及银行进行交涉,要求支付剩余1万余元的利息,但未得到圆满解  相似文献   

2.
论公司终止后的产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因其法律人格的丧失必然导致将不再为终止前的侵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公司终止后由于其生产的产品并非随公司终止而立即消失,若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的产品责任因公司终止而责任主体丧失,由消费者自己承担,显然有悖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司应当对其终止后的产品承担责任,并应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谈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难点□张忠军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设计。由于外观设计同产品的包装、装璜等外在形象关系紧密,外观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销路,关系到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近年来,愈...  相似文献   

4.
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在保险有效期内及承保区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缺陷,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保险公司按保单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产品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正是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发展的。在我国由于产品的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5.
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产品质量法》加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而产品缺陷责任在本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但是立法有关产品缺陷的标准却有着相互矛盾的规定,不利于产品缺陷责任制度的适用,所以梳理有关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对于完善产品缺陷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法》的功能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7.
论排他销售权江平,高富平一、什么是排他销售权产品从制造商流通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最常见的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结构;也有产品(主要是工业品)不经过零售商直接销售到用户手中的情况。承担批发商功能的最主要有三种商人:经销...  相似文献   

8.
【裁判摘要】产品标识为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销售者应确保产品标识内容的真实性.该内容为对消费者所负真实义务的最低标准。如因产品标识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9,(4):59-60
我姐姐的户口在河南省某县甲村,自小在该村长大。她2005年出嫁到邻县乙村,但是没有迁移户口。2008年11月,甲村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该村村办集体企业分红的方案,其中一条规定,“凡出嫁者,一律不享受村民待遇,不予分红。”据此,在2008年12月的集体企业分红中将我姐姐排除在外。请问,我姐姐能否以户口仍在原村,向村里主张分红呢?  相似文献   

10.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第49条对经营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定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实践证明具有较强的惩戒功能。但是由于缺乏对消费者获赔的主观方面明确规定,法理和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者能否获赔,成为赔偿对象观点做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获赔的构成要件为购买行为和经营者欺诈行为两个要素,知假买假者具有获得赔偿权,成为赔偿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获赔的构成要件有三,即购买行为、经营者欺诈行为和购买者无主观恶意,知假买假行为人不是“消费者”,不…  相似文献   

11.
周广 《法制与社会》2013,(24):192-193
伴随着金融市场一体化产生的银行保险业务,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初具规模,并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但目前银行的保险业务还仅局限于代理销售保险的初级阶段,本文拟从商业银行银保业务的基本理论入手,借鉴世界主要国家银保业务发展历史,深入分析银保业务创新的必要性,并提出银保业务创新的模式设想和业务开展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2.
商标显著性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显著性之比较研究殷召良刘志苏商标是区别不同企业的相同或近似的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的这种区别功能有助于商标所有人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其服务,有助于消费者在相同或近似的产品或服务间进行选择。要发挥商标的这种区别功能,就要求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商标的显著...  相似文献   

13.
王瑶 《行政法制》2001,(2):23-24
广告,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强烈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刺激着我们的购买欲。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十年一面”的老商品已不再成为可能,大量的新技术、新商品在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上角逐。相对而言广大消费者获得市场信息的渠道就狭窄而单一了,对市场上的产品或者服务(尤其是同类产品或者服务)所具有的特征、功能或者质量了解甚少。这时广告宣传正好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所需的市场信息。而市场经营者也正是以广告形式或直接地宣传其产品或劳务。  相似文献   

14.
由于商标具有消除消费者和经营者两者之间有关产品信息差异的作用,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购买的心理基础就是对商标的认知程度,商标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于商标的知名度的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消费者混淆商标的可能性则是产生侵权的主要方面。因此,在商标法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其主要的立法目的,而且也是其设立的主要中心点。  相似文献   

15.
梁敏 《经济与法》2001,(7):23-24
在有关产品侵权的案件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认定一直是一个焦点问题。我国在《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都对产品责任问题做了相应规定。但目前,产品纷繁众多,我国产品质量也是良莠不齐,而产品责任的认定是产品质量问题的焦点,我国恰恰是在产品责任的认定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这样,就无法有效地提供司法救济,也就不会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6.
正近期,飞鹤乳业微信可追溯系统正式启用。飞鹤乳业由此成为行业内首家实现可追溯功能的微信服务平台。这是继飞鹤乳业推出产品追溯移动终端后,对消费者服务的进一步升级。消费者只要关注飞鹤乳业的官方微信账号"飞鹤奶粉",输入"ZS"便可以进行产品信息追溯。进入追溯模式之后,输入飞鹤产品听底或盒底的14位或18位追溯码,发送给官方微信,  相似文献   

17.
由于商标的经济功能是消除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于商品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的认知成为商标功能发挥的心理基础,消费者保护是商标法的重要立法目的,消费者成为商标显著性形成的基本主体标准,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只能是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故消费者在商标法处于一个中心和基础的位置.  相似文献   

18.
法释[2002]22号的规定将产品责任的主体扩大到商标所有人,具有其法理依据和比较法依据。商标品质保证功能及《商标法》规定的品质保证义务,表明商标所有人应当就产品缺陷承担产品责任,并无任何免责理由。但从危险责任理论、信赖责任理论等角度言,应当从是否参与了危险的创造或是否有控制危险的可能性,是否因在产品上标示了自己的商标而获益以及是否使得消费者产生对商品品质的合理信赖等加以综合分析后确定是否构成产品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9.
《现代法学》2017,(3):66-76
商品售后服务全国联保是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格产品与便捷售后服务的承诺,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便利消费者售后服务的获取,有利于促进品牌间竞争,但也可能被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用于经销渠道控制。由于存在着产品出售方和售后服务实际提供方的分离,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不易解决全国联保窜货免责条款争议。生产者以消费者所购产品乃跨区销售、跨区购买为由拒绝提供全国联保,是对消费者施加的不合理限制,抑制了市场竞争。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有关不合理条件的不同制度设计,全国联保免责案件的诉由选择与法律适用应当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20.
李佳婧 《法制与社会》2011,(21):102-103
产品召回信息联结着生产者、消费者、政府部门,关系着生产者义务的履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政府部门行政职责的履行,其在召回过程中及时、全面、有效的公布直接决定着召回实施的效果。完善产品召回信息披露,有益于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政府履行行政职责的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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