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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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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与法治》2012,(9):36-39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中针对某项议题的发言,经过整理后形成的综合意见。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决定人大监督的实效。规范审议意见的督办,强化对审议意见的监督落实,关系到国家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审议意见作为一种综合性书面材料,是监督法出台后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经常运用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或监督手段。切实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效果,有效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是监督法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之一,也已成为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常规动作"。如何让人大监督工作卓有成效?广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督促审议意见落实做起,让跟踪问效常态化,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4.
李洁 《江淮法治》2008,(11):40-41
自2007年选举产生以来,阜阳市颍泉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中,从提高审议意见质量、跟踪督办、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人手,使每条审议意见都落到实处。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发出“审议意见书”9件,形成42条具体审议意见,这些审议意见均得到较好办理,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5.
近期话题     
《法治与社会》2011,(8):26-26
审议意见的提出主体是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中,标题或内容都是"人大常委会对某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不妥,应按监督法的提法,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6.
焦友龙 《江淮法治》2009,(15):48-48
去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对该区人大常委会18件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实行“年终审议”,先后监督解决了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了人大的监督权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双滦区人大常委会狠抓三个环节,增强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一是狠抓规范运作,形成科学的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组织调查组或常委会相关工委围绕议题调查研究。审议中.建立中心发言制度,突出发言的深度、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常委会后,综合整理出具体意见,形成正式的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  相似文献   

8.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中,标题或内容都是"人大常委会对某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不妥,应按监督法的提法,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9.
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审议意见不妥,对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结果当以代表建议方式表达. 依据《监督法》相关规定,审议意见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且审议意见本身具有法定效力,本级“一府两院”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相似文献   

10.
汪健  胡祥国 《江淮法治》2008,(13):21-21
监督法公布施行后,为了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岳西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狠抓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交办和督办等工作,审议意见全部得到较好落实。  相似文献   

1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按照《监督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相似文献   

12.
笔者认为,应以“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发文较为合适。 一、人大常委会组成形式及职权的特定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相似文献   

13.
卢鸿福 《江淮法治》2011,(15):50-50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之后向“一府两院”交办审议意见。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从现实情况看。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后,“一府两院”大都能够认真对待,抓好落实。但也有些部门单位对审议意见不当回事。有的应付交差。有的敷衍了事。有的凑合作答。无怪乎一些常委会委员自嘲:“调研认真细致,发言踊跃积极。整改却偃旗息鼓。”  相似文献   

14.
陈金玉 《河北法学》2012,30(6):166-167,168,169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实施,听取报告、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审议意见越来越多的使用,已成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府两院”做好整改工作的主要依据.重视理性思考,探析法定含义,正确运用和规范“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对于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增强整改效果,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5.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于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提高人大监督水平,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武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从精选审议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审议方式、加大落实力度四项重点人手,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收到了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6.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候山潜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地方人大行使其监督职权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务过程中,必须明确审议监督的指导思想,有计划地在确定审议议题、审议方式、审议以及操作等,使人...  相似文献   

17.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正确选题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选择议题的过程就是确定具体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的过程。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选题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有别于一般的科研选题、教学选题或项目选题。  相似文献   

18.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再次形成审议意见是不可取的,有悖于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工作机构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议上审议“一府两院”某方面工作的发言,综合整理形成的一种规范性公文,是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9.
审议意见具有法定效力 “一府两院”必须执行 文/崔厚元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查评议结果,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意见,是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法律性文书,“一府两院”有义务予以遵从和履行.在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审议意见大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一府两院”办理,形成了一套严格有序的办理程序,实际上与决议决定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日前。金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梳理,并首次以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落实代表建议、增强监督效果的又一创新举措。根据记录整理。代表们在审议中提出关于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三农”工作、社会管理、交通旅游、教育卫生和财政等37条需由县政府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关于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制建设等6条需由县法院、县检察院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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