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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张明楷一我国刑法分则及单行刑法有许多条文规定,某种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例如,刑法第117条规定,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进行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投机倒把罪;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之数额标准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之数额标准的确立方法 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即用来区别犯罪同其他违法行为、违纪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尺度。要确认某一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必须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研究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去分析刑法分则规定的各个具体罪的构成要件,才能获得解决。 我国刑法分则大多数条文在规定各种具体犯罪构成时,对于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相对说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这样便于司法人员能够根据法定罪状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正确解决定罪量刑问题…  相似文献   

3.
以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并不违反刑法明确性原则.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情节严重,其情节只能是客观方面的情节,而不包含主观方面的内容.情节严重需要行为人认识,对其认识错误是事实认识错误,应采用法定符合说处理.情节严重并非客观处罚条件,在司法适用中要尽量减少不明确的解释,并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4.
黄明儒 《法商研究》2021,38(6):129-142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准据",其具体类型主要有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阶层犯罪构成理论的划分,前者在我国本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但伴随刑法学知识的转型而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以共犯论为视角,通过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认定犯罪时的理念和方法的双重厘清,可以发现该理论其实并不像批判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反而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优势.完善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认定共犯方面不足的对策,是按照司法认知的过程对四个要件的排列顺序进行微调,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与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共同侵害(或威胁)法益的特殊案件类型,可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单一正犯体系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5.
论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论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张明楷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意义我国刑法分则有许多条文将“以营利为目的”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特别刑法中的某些条文还将“以牟利为目的”规定为构成要件,“以营利为目的”和“以牟利为目的”,均是指行为人具有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而谋求利...  相似文献   

6.
犯罪构成三要件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 ,犯罪构成理论已普遍被刑法学界所认同。任何犯罪都有犯罪构成 ,任何犯罪构成都同时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 ,称为犯罪构成四要件。但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分析 ,所有的犯罪构成都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三个要件 ,称为犯罪构成三要件。笔者认为 ,运用犯罪构成三要件分析犯罪 ,更简便适用。一、犯罪构成四要件及其复杂性犯罪构成理论从其产生、发展至今已有 1 90多年的历史 ,从德国刑事古典学派提出犯罪构成的概念到马克思主义犯罪构成一系列理论 ,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  相似文献   

7.
曹颖 《法制与社会》2010,(34):11-12
情节犯是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它与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等犯罪类型并列。情节犯是指那些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的犯罪,其标志是具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  相似文献   

8.
不纯正不作为犯是犯罪论危害行为部分的一个特殊理论范畴,因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对其认定及处罚须适用以作为为构成要件形式之刑法分则条文的规定,故历来备受争议。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出发进行分析是理清不纯正不作为犯诸多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酌定要件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何连塘,宋建立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对构成要件的描述,有的是清晰明确的,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确定的,我们称之为确定性构成要件;有的是概括性的,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不确定的,我们称之为酌定要件,如"后果严重"、"遭受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10.
在刑法理论界,确定罪数之标准众说纷坛。概括起来有行为说、结果说、法益说、因果关系说、罪过个数说、折衷说、构成要件说等等。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标准是犯罪构成说。即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是一罪;出于数个故意或过失,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是数罪。具体应参照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的规定。分则条文规定罪名的方式一般采用一条文一罪名,此外还规定了个别排列式罪名(即一个刑法分则条文同时规定了几个罪名,这几个罪之间无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11.
暴力犯罪的内涵与外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林亚刚 《现代法学》2001,23(6):138-142
本文认为我国理论上对于暴力犯罪的界定存在值得商榷之处 ,对暴力犯罪的界定 ,重要的并不在于刑法分则条文本身是否明文规定以暴力为犯罪构成要件 ,而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所采取的是否为暴力行为。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暴力犯罪”的范围以及“暴力”的内涵予以分析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几种法律明文规定的暴力行为。  相似文献   

12.
结果犯理论的反思及界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结果犯的含义对于结果犯,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①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这两种含义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通常是统一的。因为大陆法系刑法以处罚既遂为原则、以处罚未遂为例外,刑法分则以既遂为模式。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不仅是成立犯罪的要件,还可以说是犯罪既遂的要件。当分则条文规定了犯罪结果时,该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又是犯罪既逐的标志,所以关于结果犯的两种观点在他们那里…  相似文献   

13.
刑法问题类型划分方法与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刑法问题类型划分的方法,我国刑法学中有关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排列顺序的四种观点是分别在刑法学问题即解释选择问题的意义上和刑法问题即司法技术问题的意义上被讨论的。从刑法问题类型的划分上来看,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问题属于司法技术问题,因此,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应该以是否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的认定为主要标准。  相似文献   

14.
情节犯的反思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情节犯的反思及其立法完善叶高峰史卫忠我国刑法分则的许多条文规定的犯罪,都是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作为构成要件。规定“情节犯是我国现行刑法的一大特色,“情节犯”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拟就对“情节犯”的评价及其立法完善问题进行探讨,有不当之...  相似文献   

15.
刑事程序法以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刑事实体法以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犯罪。构成要件与诉讼证明以犯罪事实为纽带紧密关联,相互影响。犯罪构成要件通过对犯罪事实的勾勒和形塑决定证明方向,划定证明范围,依据不同要件的分类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诉讼证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实践中惯常性的证明困难倒逼犯罪构成要件就其结构和具体要素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正。引入绝对责任和客观处罚条件、构建阶梯型罪名、设立抽象危险犯、建立推定制度以及通过刑法解释合理缩减证明范围,将主观要件类型化为若干客观情节都是刑法为了满足证明的需要就犯罪构成要件作出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犯罪构成的结构要件及其基本要素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犯罪构成的结构要件应当只有二个 ,即作为主观要件的主观罪过和作为客观要件的客观危害。将犯罪构成的结构要件表述为主观方面特征和客观方面特征 ,实际上混淆了刑事立法上设立犯罪构成的规格标准与刑事司法中认定犯罪构成事实内容之间应有的区别。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的基本要素是意识与意志 ;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基本要素是危害行为。  相似文献   

17.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中严重的侵犯财产犯罪。司法实践中由于有些案件性质的特殊性和刑法规定的缺陷,导致对该类犯罪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几起特殊的抢劫案件出发,对我国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认为应该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非法占有意志性和行为的暴力性来正确的认定犯罪,充分体现罪行相适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分则对于数额犯的"数额"规定繁多,对"数额"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论,单一抽象的理解只会造成更多的争论。数额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数额的发生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客观处罚条件的一种犯罪类型。以是否直接侵犯法益可将数额犯的"数额"分为直接侵犯法益数额与间接侵犯法益数额。"数额"是否为行为的违法性提供实质依据,可分构成要件的数额和客观处罚条件的数额。可去除刑法分则对具体数额的规定,转用公式化的表达。  相似文献   

19.
李洪川 《山东审判》2007,23(3):65-68
对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立足于我国刑法目前的犯罪构成体系,有必要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其功能定位于出罪,其内容主要是在规范层面对某种犯罪侵害的法益作出限定,并通过对法益所受侵害或侵害危险程度的判断,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  相似文献   

20.
姜涛 《法商研究》2012,(5):86-93
从法学意义上讲,后果考察是指以法社会学的方法对某种立法或司法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客观评估,以保证立法或司法之合理性或降低立法、司法之风险的过程。由于刑事立法涉及利益权衡、犯罪结构、民众共同的价值观、刑法文化等实质要素以及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法条竞合、互斥性构成要件等形式要素,因此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活动。现代刑事立法在有关犯罪构成最终涵摄范围的确定、法条竞合时是否存在形式逻辑矛盾的审查、刑法规范的语言表达会否造成司法操作困难、罪与罪之间是否存在互斥性构成要件和追究刑事责任会否影响刑法一般预防价值的实现等方面,均应该在后果考察中完成并接受检验,以确保其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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