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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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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2002年,江苏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和省、设区的市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80件,受理207件,作出维持决定143件,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决定44件。申请人撤回20件。其中,省政府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受理16件,作出复议决定8件(其中维持决定7件,撤销决定1件),以终止等方式结案8件。省政府受理的16件复议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的案件11件,土地征用的案件4件,土地收回的案件1件。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第二十七条又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清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上述两条规  相似文献   

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运作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金荣 《行政论坛》2010,17(1):67-71
在中外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都被视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中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适用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则、申请规则、审理规则和复议决定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可诉性问题指的是:如果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司法机关的态度似乎倾向于肯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的实施,此类案件明显增多,这个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中的问题便日益凸显,行政复议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意见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5.
许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法律责任中都有这样一条类似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小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种表述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促使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笔者认为,在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后,仍然沿用这种立法表述有诸多小合理之处。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该条款确立了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  相似文献   

7.
赣宁 《团结》2008,(2):30-32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强化税收政策的刚性,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8.
肖登辉 《行政与法制》2003,(8):25-26,24
华中科技大学讲师王晓华女士于去年申报副教授未获通过,先后向校方、湖北省教育厅申诉,并向教育部申请复议。华中科技大学认为王晓华担任讲师14年,没有在学校主持或参加过一项科学研究项目,不具备晋升副教授的必备条件。王晓华对此提出质疑。她称,华中科技大学的这一“框框”没有依据。今年2月21日,教育部下发《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  相似文献   

9.
本文基于国务院和各省份法制办公室2000~2013年行政复议的统计数据,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观察此时段内行政复议的特征,包括其总体规模、变化趋势、被申请复议的政府层级、涉及的行政领域、审结类型等。研究表明,在有连续统计的年份和省份中,行政复议申请数量总体处于小幅波动的上升状态;被申请复议的政府层级以市县级政府及部门为主;涉及的领域集中在公安、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处理中,维持率居高不下,纠错率逐渐下降;不同省份行政复议数量的变化与经济因素有较为密切的相关性。行政复议的这些特征反映了2000年以来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争议呈持续多发上升趋势,具有较高的持续性、集中性和黏聚性,现有争议解决机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认识到自己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并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并非少见。在此情况下,申请人一般都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一旦被申请人撤销或者改变了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人又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一个案例就给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实施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1998年有了大幅增长,以下是笔者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9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所作的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与法制》2002,(3):6-6,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将这类侵权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确权主体和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职责.《行政复议法》将因这类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复议,列为复议前置,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功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和复议机关的讼累,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然而,在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中,尚有很多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突出表现存.  相似文献   

13.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全面地对行政相对人告知行政复议机关。但目前不少行政机关以预制格式的法律文书,只告知行政相对人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其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从而限制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权。这种情况,在地税、药监、质量技术监督和盐业、烟草等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应当引起重视,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行政论坛》2020,(4):116-122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解决的重要渠道,其制度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兴起为行政复议制度功能的发挥提供新的契机,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尝试。文章通过对近六年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数量、类型、结果的分析,发现其行政复议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不动产登记等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实践,具体从保障标准、立案标准、审理标准和决定标准等四个方面构建我国自然资源行政复议的标准化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申请人沈某(男)、徐某(女)夫妇二人因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与长兄沈某一家发生纠纷,并于2002年2月24日仅被长兄等人殴打,致使沈某不省人事。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处置。沈某、徐某认为公安派出所到现场处置没有履行现场处置义务.实属不作为。故此,以县公安局不作为为由,于2002年4月19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沈某、徐某夫妇二人因为文盲,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规定,委托沈某(系沈的胞兄)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并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递交了与受委托人沈某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着某些问题,如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主体资格、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内的执行,行政复议加重具体行政行为力度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应该从行政复议制度的程序构造角度入手,以法学理论的原则以及实践工作的要求出发加以思考。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深人贯彻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复议意识越来越强,行政复议第三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在这些案件中,部分案件可能引起重复复议,对这一问题如何处理,下面谨作探讨。  相似文献   

18.
张弘 《行政论坛》2000,(6):38-39
应该说,大部分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决定并非是终局的,相对人如果不服,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部分行政案件是复议终局的,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相对人即使不服也无权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受案。本文认为,行政复议终局弊多利少,有侵犯公民诉权之嫌,应该予以取消,由相对人自由选择。 查阅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终局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商标法》第22条、27条、29条、35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  相似文献   

19.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往往会提出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没有提出的新情况、新理由。就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所提新情况、新理由的审查与处理,我国《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未作规定,而这又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践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需要行政复议工作者不断探索明确。从行政复议实际情况看,“四看三审两决定”是较为可行的办法。  相似文献   

20.
去年底,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中试行了异议复核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在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被正式立案后.审判人员须在3日内将《异议复核通知书》送达给被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在5日内将填写好的《异议复核通知书》中的“异议复核表”返回给法院。《异议复核通知书》不仅告知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执行事项、执行依据及执行期限,还专门设立了“异议栏”,被申请执行人可对申请执行人员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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