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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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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辩护准入制度与有效辩护及普遍辩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冀祥德 《清华法学》2012,6(4):116-131
刑事辩护在国家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中的应然重要性与我国允许非律师承担辩护职责的实然性之间存在明显反差.实证调查证明,无论是从律师的数量上还是辩护质量上,在我国取消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规定,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这一制度既可实现有效辩护的目的,也不违背普遍辩护的要求.故应当在现实国情允许的情况下,从死刑案件开始,分步骤、分层次地设立刑事辩护的准入制度;同时,设置与准入制度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以及退出机制,并从辩护律师执业环境和刑事辩护收费制度等方面为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构建与实施营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  相似文献   

2.
王成 《法制与经济》2020,(1):117-118
刑事辩护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一部分。刑事诉讼制度主要强调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没有被法律程序判决有罪前,仍属于无罪,享有刑事辩护以及诉讼的权利,可以委托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我国公民通过刑事辩护权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刑事辩护对查明案件的真相以及实现正义都具有积极作用。文章分析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受理刑事案件时遇到的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3.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但不可否认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完善立法和适应强化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需要,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建立刑事辩护专业资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础的业务,刑事辩护制度是律师制度的起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辩护制度,欧洲中世纪的辩护制度,都是其律师制度的起源。我国法制史现有史料表明,周朝的刑事诉讼中,司法官吏审判案件,已有查听“辩护人”意见后再定罪量刑的记载。通观中外律师制度史,不难看出,律师制度中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规定更规范,诉讼当事人中对辩护人的要求更严格。例如英国律师就分为诉状律师和出庭律师,诉状律师只能拟制诉状或有关法律文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出庭律师负责出庭辩护,特别是在高等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必须有此资格的律…  相似文献   

5.
自行辩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旭 《当代法学》2021,35(1):37-48
长期以来,我国对刑事辩护制度的研究比较关注律师辩护,对被追诉人自行辩护问题重视不够。然而,实践中律师参与辩护的比例较低,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轻罪案件中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动力更是大大减弱,加之值班律师并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因此法庭审判主要以自行辩护为主。刑事辩护研究,应当从以"律师"为中心向以"被追诉人"为中心转变。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的实施,虽然可提高律师参与辩护的比例,但是律师资源不均衡、"量大质弱"的问题依旧存在,其并不能代替自行辩护。被追诉人自行辩护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可对审判阶段的自行辩护权进行必要的限制,由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审查的根据是被告人是否由此"陷入不利状态并无法获得公正的审判"。在被告人放弃律师辩护而选择自行辩护的场合,应赋予被告人以辩护人地位。在非纯粹自行辩护中,被追诉人与其律师之间的"辩护冲突"不可避免,应通过树立"以被追诉人为中心"的辩护理念和确立"辩护协商"机制加以协调解决。  相似文献   

6.
顾永忠 《法学家》2006,(4):85-93
为使死刑的判处及执行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死刑案件的辩护是诸多保障、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首先,在一般诉讼程序中,应当保障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立案侦查起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建立讯问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或录音录像制度;赋予死刑案件的辩护人介入有关侦查活动的权利;其次,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确立并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和审理方式相适应的辩护权;最后要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辩护人的执业素质和辩护技能.  相似文献   

7.
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的相关缺陷入手,通过对刑事辩护制度的分析论证,结合当前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提出以下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建议:赋予律师于侦查阶段辩护人之地位、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保证并赋予律师单独会见权和讯问到场权、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并引入证据开示制度、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等。  相似文献   

8.
无罪辩护是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以及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受到了侵犯,以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成功进行无罪辩护的案件,本文试图对无罪辩护概念及司法实践中的现实可能性和阻碍因素加以分析、说明,以期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强化刑事辩护职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司法中,辩护制度是"决定现行法生死存亡的核心点",是预测刑事司法未来的关键。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反驳控诉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从实体上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从程序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活动。所谓辩护,是以"辩"的方法、手段来达到"护"的目的。可见,辩护这种活动所追求的是效果上的辩护。  相似文献   

10.
俄罗斯刑事辩护机制变迁及其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首先回顾了俄罗斯历史上刑事辩护制度的变化,包括前沙皇时期和前苏联时期的刑事辩护制度,特别是对俄罗斯现行的刑事辩护机制进行了详细研究,并对俄罗斯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在俄罗斯刑事辩护制度的各种变化中,比较引人注目的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与国际通常做法接轨;其二,力图建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诉讼机制;其三,辩护机制贯彻面临着诸多挑战,立法目标的实现尚需时日。考虑到前苏联刑事辩护制度曾对中国的影响,研究俄罗斯的刑事辩护制度变化对我国有关制度的变革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及其辩护人依法针对控诉进行反驳,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提出对己方有利的材料和意见的诉讼活动。由于刑事司法是以限制或剥夺受到刑事指控的人的一定权利为其条件与目的,在刑事诉讼中就必须注意防止对被指控人权益的不当分割,保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立良好的刑事辩护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总结目前刑事辩护工作中存在障碍,阐明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必要性,分析现行刑事辩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刑事辩护中辩护人在质证时应注意的要点及技巧进行总结的探讨,并对质证中常见的控方带瑕疵的证据及其违法性进行总结和归纳。  相似文献   

13.
刑事辩护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的义务,更是我国法治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正确实施的体现.辩护人根据案情事实、证据和法律针对公诉机关的控诉所提出的为被告人作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彼罪、轻罪的辩护方法.  相似文献   

14.
陈学权 《当代法学》2021,35(1):49-60
对于刑事被告人能否拒绝指定辩护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基于对被告人自治权的尊重,确立了独自辩护主导模式;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辩护人具有司法机关之属性,确立了强制指定辩护主导模式;基于多元诉讼价值平衡观的考虑,有关国际公约与国际刑事司法实践确立了附条件的独自辩护主导模式。我国司法解释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时能否拒绝指定辩护问题上,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情况分别采用强制指定辩护主导和被告人独自辩护主导两种不同的模式。这一方案总体可行,但还可通过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精细化地平衡被告人自治权与审判公正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人们对于安全有着偏一性诉讼价值追求的情况下,以限制辩护模式为基调的混合辩护模式应为我国刑事辩护模式的发展方向,在此框架下应通过完善审前阶段辩护人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程序性辩护权,进一步加强审判阶段的辩护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建构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是提高我国刑事辩护质量的另一条现实路径。在现实国情允许的情况下,我国应从死刑案件开始,分步骤、分阶段地设立刑事辩护的准入门槛,同时设置相应的监督、惩戒以及退出机制,为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7.
刘娜 《犯罪研究》2014,(6):60-71
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均衡控辩双方的力量,从而查明案件,避免刑事错案。死刑案件的复杂性、重大性和死刑的不可撤销性,使得刑事辩护在死刑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死刑错案是发现目前死刑案件中刑事辩护所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完善死刑案件刑事辩护制度也有重要价值。死刑案件辩护制度的改进方向应由"有辩护"转向"有效辩护",而这需要通过设立死刑案件刑辩律师专门管理制度和特殊参与机制来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律师的有效辩护是保障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公正的理论前提,唯有有效辩护才能保障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程序选择的自主性及量刑建议的公正性.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强化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明确其辩护人的定位、肯定值班律师的阅卷权及量刑协商等权利,保障其尽职尽责履行辩护职责,使其成为认罪认罚程序积极有效的参与者而非消极的“见证人”.对于辩护律师存在明显的工作缺欠并导致被告人失去程序选择机会的,构成无效辩护,应当强化法庭对认罪认罚活动的司法审查,明确被告人辩护权的救济机制,完善认罪案件中被告人“反悔”时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9.
王云飞 《法制与社会》2013,(17):260-261
从古至今,刑事案件在各类案件总量中的比重是较大的,一直是人们高度关注的一类案件,但是在当今中国,刑事案件比例不断上升的时候,律师却对刑事辩护敬而远之,这是由于我国法律对辩护人责任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践中刑事辩护成功率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其主要问题有诉讼构造不合理,控辩不平等;缺少程序性辩护权;律师刑事辩护的风险大;以及无罪推定原则的"虚假"适用等原因。本文详细分析上述问题,并结合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实际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无效辩护制度是有效辩护制度良好运行的必要保障。通过对美国无效辩护制度的考察,可以看到,无效辩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刑事辩护的质量。我国辩护制度运行状况堪忧,委托辩护质量不高,指定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流于形式。就目前情况看,在所有案件中借鉴无效辩护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而率先在死刑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将无效辩护制度应用于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不仅可行,而且紧急。但是,因为司法传统以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对于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证明责任、救济程序、律师责任的承担等,我国应采取不同于美国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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