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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转型,刑法这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应在多大范围内介入社会生活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我国应该选择"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是我国刑事政策必然要面对的抉择。基于我国刑事立法的特点、我国与其他国家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差异性、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实行"犯罪化"。  相似文献   

2.
单位犯罪的发展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尤其是在单位犯罪的理论根据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是基于刑法理论体系与刑事政策的考量。单位犯罪应否犯罪化和犯罪化的力度都离不开刑事政策角度的思考,可以说,一方面,刑事政策决定了单位犯罪应当犯罪化,要求刑法对单位犯罪做出反应,另一方面,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的着眼点主要还在于如何组织对单位犯罪的反应问题,也就是对刑事政策实践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的追求问题。在单位犯罪的问题上,刑事政策是连接社会犯罪态势和刑事法律规范的桥梁。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立法中对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经历了一个从严趋缓再转严的发展过程。毒品犯罪是当今世界仅次于恐怖活动犯罪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刑法对之也作了专门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固然有历史与刑事政策的原因,但从预防犯罪和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看,应当通过扩大财产刑和自由刑等措施限制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4.
刑法规制器官移植犯罪的困境主要是观念守旧、宣传力度不够,器官移植相关立法及刑法解释工作滞后。行政刑法与刑事刑法衔接不当。应完善器官移植犯罪刑事立法,一是在刑法中增加专门的有关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二是利用刑法中的已有规定处理器官移植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入世后的涉外犯罪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我国入世后的涉外犯罪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对涉外犯罪进行界定,在刑法学意义上应着眼于犯罪主体和犯罪地两个方面。涉外犯罪主要集中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犯罪(含黑社会性质犯罪)、洗钱犯罪。涉外犯罪将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刑事立法等方面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贿赂的范围与现行刑法的规定是不同的。刑事立法中贿赂犯罪中"贿赂"的范围的规定决定于国家的刑事政策。我国对职务犯罪的最主要的刑事政策是:"加大惩治,依法从重从严。"但是,现行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范围的规定却有失严密。修改现行刑法关于贿赂范围的规定,是我国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也是对我国职务犯罪刑事政策的贯彻。  相似文献   

7.
论对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宽严相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基本问题分析,我国应选择宽严相济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政策,在刑法谦抑视角下划定疏密有致的知识产权犯罪圈,对知识产权犯罪惩罚"轻轻重重",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政策。  相似文献   

8.
一、法人犯罪是现代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中的一大问题。肯定法人成为犯罪主体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既承认法人犯罪的存在,随之而来的便是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纵观世界各国刑法,在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问题上,刑法理论和立法例中存在单罚制和双罚  相似文献   

9.
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刑事立法技术以及价值取向问题。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文章通过对各国刑法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不能受"事件性立法"与"政策性立法"的方法论左右,亦不能贯彻立基于西方个人主义法益论之上的非犯罪化思潮,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与传统文化观念不允许照搬这种非犯罪化观念。由我国的关系共同体之社会结构决定了在刑事立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维护共同体之存续为界限,这延伸出一种内在论的有限犯罪化;在刑事司法层面,刑法的调控范围应以关系共同体之自我修复为界限,这决定了在刑事司法层面,应贯彻以恢复性司法为中心的有限非犯罪化思想。  相似文献   

11.
从环境刑法法益的角度谈环境刑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法益,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环境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法益的保护。在绿色文明时代,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应确认环境法益在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刑法法益中的主导性地位,树立环境刑法法益在整个环境刑事立法上的指导形象。  相似文献   

12.
刑法借助其固有的权威性和严厉性促进人们对环境犯罪行为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提高公众对环境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然而,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控制中存在较多的问题: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构成的欠缺、环境刑法保护范围的缺陷、归责原则不够合理。国外刑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给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启示。我国应增加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规定、加重刑事处罚、引入严格责任,来完善环境犯罪的刑法控制。  相似文献   

13.
类型化是现代刑事立法中不可逾越的方法和思维,它能有效克服客观具体化和概括性立法的弊端,能有效地兼顾刑法的安定性和适应性。对类型的把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刑事立法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仍然存在类型化程度不足、概括性立法和概念式立法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刑法的适应性、安定性和正义性。从刑法的明确性出发,类型化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国民对犯罪类型的认识程度。在自然犯等传统类型的犯罪中,采用较为简洁的犯罪类型也不会超出国民的可预测范围。在行政犯等新型犯罪中,犯罪类型的规定应相对充分、详尽,且应采取例式法的立法模式,但也必须满足类型理论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
恐怖活动犯罪是当下中国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制裁体系特点是从严从重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侧重于打击有组织的恐怖活动,注重对恐怖活动犯罪的经济制裁,并且以普通的刑事罪名抗制恐怖活动的实行行为。完善我国恐怖活动刑法制裁体系,应进一步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效,完善刑法典中恐怖活动犯罪的罪名体系,增设独立的"恐怖行为罪",并适时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增设相关特别恐怖活动罪名;协调刑法与反恐怖法的关系,二者相互配合,共同打击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15.
犯罪赔偿之所以被称之为另一条道路,这是基于刑法目的实现之角度我国已经有刑罚与非刑罚两种方法而言的.在刑法是犯罪控制法、人权保障法的理论支撑下,犯罪赔偿以恢复正义论为理论根基,因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刑事被害人的损失,而必然应成为各国刑法实现的道路之一.以此为基点,刑事复合责任就被提出,这种责任兼具有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双重属性,并于刑法恢复价值的实现意义甚大,理当成为中国刑法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做了较大修正,不仅严密了贿赂犯罪刑事法网,而且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是我国刑法对行贿犯罪规制的一次飞跃。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刑法对行贿犯罪预防和控制的效果究竟如何,仍然依赖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强力推进、刑事政策的正确引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因此,面对行贿犯罪之猖獗顽固,刑法规制需更加从容理性,方能收到标本兼治之效,从而预防和控制贿赂犯罪这一社会积弊。  相似文献   

17.
诱惑侦查的犯罪是在本来没有犯罪发生的情况下,由侦查机关“协助”实现的犯罪,在这里,立法者理性建构的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类型”化犯罪论体系与诱惑侦查下的这种“类型”外的犯罪在刑法自身和目的性运行上以及刑法的基本价值上就必然产生冲突;而且,与普通诉讼程序下的传统侦查方式不同,诱惑侦查一般是在“有罪的推定”(对某人有一定怀疑)下,所实施的犯罪前的侦查行为,其正当性受到置疑。刑事法治的建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刑事法治精神下的统一体,诱惑侦查下的毒品犯罪的刑事法治化,应在刑事一体化的角度下进行。  相似文献   

18.
面对日益猖獗的职务犯罪,我国当前采用的是"厉而不严"的刑事政策,表现为死刑规定存在立案标准低、刑法规制范围不严、法定刑幅度过大、罚金刑和资格刑缺失。这种刑事政策模式过分夸大了刑法及重刑对治理犯罪的作用,减损了犯罪的治理效果并且不具有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因此,我国职务犯罪的刑事政策应由"厉而不严"转向"严而不厉":通过拓宽刑法规制范围、细化法定刑幅度、增设罚金刑、资格刑来实现职务犯罪刑事政策之"严";通过废除死刑、提高立案标准来实现职务犯罪刑事政策之"不厉"。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389份生效刑事判决书为切入,对我国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文章在确定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边界的基础上,以判决书中具有刑法意义的要素的分析为路径,析出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刑事司法样态,并对其主要成因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网络诈骗行为侵害的是以财产法益为主的复杂法益,在对其进行刑事司法裁量过程中,需对不同类型的法益进行识别与度量;在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应以个案公正为价值指引,加强对网络诈骗行为中财产法益、秩序法益等的衡量,以精细化司法提升刑事司法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20.
在抗制犯罪这种反社会的行为时,刑法的机能决不是无限的。刑事处罚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处理违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其他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即不得已的范围内适用。刑法的最后手段性体现了一种“慎刑”思想,已成为近现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而其确立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根基。在我国,树立刑法的最后手段性观念,对刑事政策的制定、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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