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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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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岱松 《河北法学》2006,24(1):129-133
2005年10月27日,证券法修正案三读通过,新证券法将于2006年施行.证券法对于证券监管有更多的规范和要求.以美国和英国证券监管体制为例,比较和分析当今证券监管体制中的典型代表,即政府主导型和自律主导型之间的差异;并且分析两国证券监管体制进入新世纪的改革与发展.最后得出结论,完善的证券监管体制应当是建立在政府集中统一监管下加强自律的证券监管体制;以期对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改革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
政府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增毅 《法学杂志》2006,27(3):94-97
证券交易所具有公共性,且承担着自律监管职能,但仍需要政府的监管。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政府对交易所监管的内容和手段。我国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对交易所的监管存在许多不足,应当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孙昌兴  秦洁 《法治研究》2009,(10):23-30
证券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健全的自律监管体系有助于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本文在指出和分析中国自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借鉴英美国家以及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关于自律监管的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自律监管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定在规制范围、法律责任和执法机构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分析这些不足,提出完善建议,认为应当将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明确界定行政性垄断;加大惩处范围和力度,完善法律责任体系;确立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完善反垄断执法体制;事前事后审查并重,完善抽象行政性垄断规制。  相似文献   

5.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证券监管制度:一是美国的他律型证券监管制度,即法定监管制度,二是英国的自律型证券监管制度。本文试从分析英美的证券监管制度的优点和缺点着手以期完善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6.
香港证监会执法机制评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70年代开始,香港证券监管体制从纯粹的自律监管向法定监管转变,并以2003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为标志,完成了对证券监管相关法律制度的整合。作为证券监管的核心环节,香港证券行政执法制度也逐渐走向成熟。香港证监会执法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处分、检控等相关制度,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为其特色性安排。  相似文献   

7.
食品安全规制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借用市场的力量,运用私法的力量,更需要充分发挥好政府规制的威慑作用。近些年来,各国食品安全法在修订层面均以增加威慑为主要取向,但是如何能够实现最佳威慑,使法律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却值得从法学理论上进一步展开思考。要对执法模式进行重新反思,对执法力量的分配、罚款数额设定以及归责原则加以认真设计,中国的食品安全规制及其实施,仍然有需要改进的空间,进而才能真正实现最佳威慑。  相似文献   

8.
我国关于场外配资的证券监管思路日益清晰、监管措施亦日趋明确.自《证券法》于2019年12月修改之后,场外配资的刑事追责司法案例集中爆发,金融监管与刑事问责的界限和衔接问题突出.中央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要求理顺证券监管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关系.证券监管以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和保护投资者等为价值目标,以有效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为...  相似文献   

9.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再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为农 《中国法学》2004,(3):103-112
本文认为,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正且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市场能充分地发挥其机制作用、合理和效率性地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因此,在立法上应建立起统一的"违法性"判断标准和专一的执法体制;而在规制模式的选择上,应以"行为规制"为主,"消极防御式"的结构性规制手段为辅;以"年度的销售总额"为基准设定较为适宜的法定"规模要件",作为"事前申报制度"的基础;而以反垄断法来规制"行政垄断"只能说是权宜之计,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是"行政型"的,其特殊的执法程序应法定。  相似文献   

10.
王建文 《法律科学》2012,(5):146-155
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兴起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存在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扩张负面功能等问题,故应对其予以法律规制。各国关于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有以下共同点:通过对预付卡的监管来规制预付式消费;公法和私法两种手段并用;发挥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我国应在借鉴各国规制经验的情况下,根据预付式消费实践及国情,建立富有针对性的规制模式。然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层次较低、规制不全面、实施效果差等缺陷。因此,应对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预付卡发行制度,设立预付卡实名登记制度,设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制定全国性合同示范文本。  相似文献   

11.
证券监管机构基于惯性和信息披露公平性等的考量,对网上证券信息披露采行"类推监管",但"类推监管"仅是一种过渡性的监管理念,随着信息化时代证券信息披露技术的不断发展,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将其监管理念重塑为"网络导向监管",并以此构建信息化时代的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监管体制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设立或认可的对该国证券行业进行制度化管理,控制与协调的整个体系。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已经初具规模,在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稳定,制止证券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在实践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改革和完善证券监管体制是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一、英美等西方国家证券监管体制的借鉴在世界范围内,按照监管主体的地位不同,证券监管体制可分为自律型监管体制和国家(政府)型监管体制。前者是指通过证券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  相似文献   

13.
由于资本市场的特殊性,传统的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在虚假陈述监管上有着难以突破的局限性。一方面,面对上市公司海量的信息披露,公共执行的监督能力受监管资源限制;另一方面,利益驱动的私人执行机制难以在追责效率与公平之间实现平衡。立法者与既有研究虽不懈对传统监管手段加以制度改善,却面临着顾此失彼难以修正传统监管短板的尴尬局面。与此相对,强调公私结合的回应性监管提倡引导监管对象自我规制以构建预防违法行为的内生机制,与注册制资本市场的虚假陈述监管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因此,应重新整合既有的虚假陈述监管工具,构建一座以交易所自律监管为基础,以证监会劝服引导为原则,以民刑责任为顶端威慑的虚假陈述监管金字塔,加强上市公司自我规制的动机与能力,以实现节省监管资源,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的长远效果。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曹胜亮 《法学杂志》2005,26(1):35-36
一、行政立法确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缺陷我国现行立法确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反垄断执法机构主体规定模糊不定。中国有五级政府,每一级政府由许多职能部门构成。因此,除中央和省一级政府外,任何一级政府或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其“同级或上级机关”都不是唯一的。(2)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多头执法、局面混乱。(3)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反垄断的执法机构主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证明其执法能力有限,执法效果很不理想。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非常复杂,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我国工商行政…  相似文献   

15.
从威慑到合规指引 反垄断法实施的新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玲 《中外法学》2013,(6):1199-1218
获取合规承诺是反垄断救济体系的核心,但以惩罚为支撑的简单威慑不能够帮助反垄断执法机构实现上述目标。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各执法机构普遍采取引导企业自主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的方法来克服威慑陷阱,合规指引已经成为反垄断法实施的一大趋势。反垄断合规制度可以帮助执法机构获取足够的合规承诺,也可以帮助企业预防反垄断法律风险,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有效"是反垄断合规指引建设的基本目标,制裁与执法、知识、自主合规制度是其倚重的三大支柱。在竞争文化薄弱的中国,执法机构要顺利引领企业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必须在大力推进竞争文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营造积极的政治环境、提升公众对执法公平性的感知、提高执法行为的透明性与确定性。  相似文献   

16.
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以电力行业为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占江 《法学研究》2006,28(6):53-68
对自然垄断行业豁免适用反垄断法会产生诸多弊端,经济学和反垄断法理论的发展为反垄断法在此类行业的适用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但其适用应以“一般适用、例外豁免”及成本效益为原则,在协调统一的前提下,对不同的业务环节采取不同的规制策略。通过科学配置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的权限,明确协调反垄断法和行业立法冲突的规则,可实现反垄断法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7.
王宁  卢文涛 《法制与社会》2010,(35):101-101,117
基于原则的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反映了加拿大目前的证券监管趋势。加拿大的学者建议把更多的证券监管模式转化为原则监管,他们确信这种监管模式的价值,认为原则监管将有利于提高和改善加拿大证券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但是,这种方法必须谨慎地实施,特别要充分考虑到减少监管的不确定性、反思执法、解决小型上市公司的独特需要、并适当保护投资者等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   

18.
卢超 《中外法学》2024,(1):143-160
包容审慎监管是当前我国面对新经济业态发展提出的规制创新策略,具有极为深远的行政法治意义。面对科技发展与新经济业态的不确定性,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标志着现代行政法治的动态反思与演化趋势。从传统的规制理论角度观察,包容审慎监管的运行背后映射出回应性规制的执法策略、合作规制的运行范式以及规制试验主义的演进逻辑。包容审慎带有实质法治色彩的规制设计理念,有效运行不仅需要较为成熟的行政法治框架予以支撑,更需要现代行政国家的基础设施与行政能力予以辅助。在中国特色“发展型国家”的逻辑支配下,包容审慎监管的地方实践运行,往往较难实现包容与审慎之间的价值平衡,引发了一系列的监管困境与本土难题。包容审慎监管的中国图景也为理解规制与发展之间的二元关系提供了鲜活的制度样本。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21,(2):54-65
我国监管机构与法院目前主要采用强制性规范规制反收购条款。2018年海利生物案将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反收购条款判定为无效。然而,反收购条款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在理论上存在股东优位主义与董事优位主义之争,尚无定论。对于反收购条款的规制需要兼顾遏制投机性修订与保持章程适应力的二元目标,我国现阶段采强制性规范规制反收购条款容易造成规制不足与规制过度的问题。在规制策略的选择上,法院与监管者应当认识到作为"规则"策略的强制性规范与作为"标准"策略的司法审查以及强制性规范多元制定主体之间的替代关系,综合运用强制性规范与多种规制工具构建针对反收购条款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20.
吕成龙 《中国法学》2024,(1):226-244
证监会以行政监管的方式逐渐介入到公司治理之中,形成了目前证券监管主导上市公司治理的格局。这不仅使得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功能出现重叠,而且在个别规则上产生差异,引致行政监管目标扰动公司法规则、监管资源过度陷入公司事务、影响市场自律管理等内在冲突。信息是证券市场产品质量的核心载体,信息对称标准理应成为判断证券监管介入公司治理限度的核心工具,即除规制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外,证券监管应当聚焦于消弭涉及上市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与股份变化重要事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只有以此为目标,证券监管才能在特定条件下,以最大克制程度的实体性规则加以介入。在判断是否介入时,需循序考量对象适格性、潜在影响、标准程度和矫正效益四项要件。信息对称标准除理论上有助于界分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制度功能外,还有助于优化证券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动态与静态联动关系,借助于立法模式转变与规则制定的全流程审查,最终将为改善现有证券监管介入公司治理模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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