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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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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一般集中在立法过于笼统与立法所规定的法律基本原则这两个方面。这种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与德沃金所说的法律原则存在重要区别。德沃金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其目的是强调法律的确定性 ,而我们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却在强化法律的模糊性。法律原则的讨论主要涉及法律推理过程中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基于法治的原因 ,法律推理必须坚持将法律规则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在法律规则含义不明确、模糊或者相互矛盾时 ,可以使用法律原则 ,但是 ,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原则的认定程序。  相似文献   

2.
关于法律原则的性质及其司法适用历来都是法理学界争议的焦点。“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都是法律规范的下位概念,共同构成法律规范的两大要素。在逻辑结构上,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具体的假定条件、可操作的行为模式及明确的法律后果,因此两者在法律适用方式上亦有重大区别。“法律原则”只是对行为及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为判决指示一定的方向,授权法官在具体个案中依价值判断进行法益衡量并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3.
WTO争端越来越体现为一种“法律之争”。然而法律规则的默不作声、WTO规则体系的纷繁复杂和新技术的层出不穷,都给妥善解决WTO争端带来难题,并由此出现“疑难案件”。在法哲学领域,德沃金与哈特围绕“疑难案件”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论战,德沃金强调法律原则的地位并提出“法律作为一种整体性的解释概念”的经典理论,这与目前WTO争端中强调的整体性解释方法不谋而合,无疑为WTO“疑难案件”的解决打开一扇窗。以“规则”为导向的WTO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外显的规则,而且包括内含的原则;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缺乏法律原则的铺垫和支撑,甚至将导致对法律规则的误读。而WTO中国涉诉案例中法律原则的适用也表明,裁判者对法律原则的适用态度逐渐积极。对于法律原则的研究有助于深入把握WTO法律体系,提高中国法律论证的水平。  相似文献   

4.
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冲突:法律推理的难题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 ,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是演绎推理中的三段论 ,它的大前提是可适用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 ,特别是遇到疑难案件 ,有时出现规则与原则之间冲突的情况。对此 ,法官在相互冲突的规则与原则之间必须作出正确的选择 ,确定以规则还是以原则作为大前提。本文以一起遗赠纠纷案为例 ,试图分析法律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原则作为判决依据的理由 ;在规则与原则之间的冲突中法官作出选择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法律原则理论主要包括法律原则规范属性理论、法律原则区分理论以及法律原则适用理论三个部分。法律原则在规范评价与事实描述两个层面上均作为有效的规范类型存在,它与法律规则作为两大构成要素并存于法律规范之中,它们之间的差异是逻辑性的而不是程度上的,但两者的关键区分在于法律原则无法像法律规则那样被承认规则所鉴别。法律原则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个案,只能在符合形式限定与实质限定的条件下发挥其规范作用。对于我国许多学者基于实用主义偏好而热衷的法律原则适用理论,我们需要保持一种前提性的反思,有意识地进行语境置换,以便更好地把握法律原则的意涵。  相似文献   

6.
戴昕 《法学家》2023,(2):31-46+192
安全港规则是权威机关在原则性的行为限制和追责规范之下,以相对具体的规则形式,为社会行为主体设立范围有限、适用有条件的合规路径的一种法律技术。适当运用安全港规则,有助于法律在坚持一般安全要求的同时,为行为主体提供必要的免责预期和行为改善激励。但安全港规则的制定和适用也可能会出现偏差。为此,需要强调公开透明、条件合理、动态调整和放权监督等优化设计原则。在数据交易等新技术规制领域,安全港规则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7.
最密切联系原则(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是当代国际私法中的一项新的冲突规则。与一些传统的规则相比,前者开放而富于灵活性,后者机械而缺少弹性。如今,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决在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合同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多数国家司法实践的主流。不仅如此,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自身的优点,该原则也在侵权等其他领域得以适用。  相似文献   

8.
同类解释规则滥觞于英美法系的法律解释体系,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刑事法学领域后受到学界关注。刑法同类解释规则在我国大致经历了有实无名、初始关注、本土起始、研究深入等四个阶段,但仍存在理论研究碎片化、实操性不强、与其他法律解释方法融合度不高等不足。将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用于对特定词语的分析、对加重犯或加重情节的认定以及对不同罪名之间的区分性认定,是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研究中的认识误区。应将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的适用场合(条件)限定于同一刑法条文内部、能够从同一刑法条文内部列举的事项归纳出“同类”要素。从体系定位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是刑法体系解释的下位概念,其运用是一个多种解释方法融合的过程。从基本属性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是一项中性的法律解释规则,该规则本身并不具有限制或者扩张的价值属性,也没有严格限定的主体要求。从价值导向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有助于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层面的实现,其操作过程运用的类比方法,既是法律推理中逻辑关系的彰显,也维护了逻辑对推理过程的约束力,其遵循的同等对待原则和正义理念,则是对刑法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坚守和维护,确保了刑法解释结论的实质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彭艳崇 《研究生法学》2001,(1):37-39,89
成文法的诞生既标志着人类法律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了其局限性。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延续性,有限理性设计的成文法律不可能预见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因此,法官在遇到既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也不能从先例中找到断案的依据的困难案件时,如何作出合理的判决成了一件富有挑战性并有可能成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①早期的亚里士多德曾提出用衡平的方法即“当法律因其一般性而不能解决具体问题时对法律进行的一种矫正”来解决这一难题。②同时他还强调,如果说具体法律在执行时可以根据情况加以改变的话,那么法律的精神、法律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是不能改变的,都必须加以遵守和执行。言外之意,衡平的法律技术也只是在法律原则的限度内进行,可见法律原则在司法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什么是法律原则?它能成为判决的依据吗?在司法中坚守法律原则又有何重大意义?本文通过这些问题试图表明:在法治社会里,司法不仅仅是适用法律规则的过程,而且是使法律原则深入人心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法律发展与法律知识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法律科学》2008,26(4):11-22
法律发展首先必须面对合法化与价值诉求问题,而这一切又无不与作为基础的法律主体的知识立场密切相关。如何谋求“法律知识化”、话语合法化以及法律主体的价值立场的有效运作,是法律文明、有效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法律发展话语摒弃规则主义弊端制约而建构自我所不可回避的挑战。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现代法治的确立与以理性化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化过程密不可分,法律知识化由知识对法律的关系提升、扩展为一种法律观,再由一种法律观落实为一种价值观、方法论,并由此引导法律主体追求和建设一种新的法律文明。更为重要的是,“法律知识化”使法治成为近代法律发展的本质性,把知识化原则导入法律发展领域,从而实现了法律发展的革命性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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